所谓的中国式离婚,就是夫妻之间或是家庭里种种矛盾,太多太多,而相互又不让步。为了面子,金钱,或是种种个人、家庭的所谓利益而勉强凑合着过,但是感情已经淡之又淡。
第三者插足,女子离婚可获精神赔偿
李女士与比自己小四岁的白先生婚后的第二年女儿就出生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开始为生活琐事争吵。
2010年2月的一天,李女士突然发现丈夫经常在网上与一个女同事聊天,内容还非常暧昧。她为此事多次质问白先生,但白先生无论如何也不承认。李女士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居住。
同年6月的一天,李女士和父母循迹将白先生与女同事堵在女同事的租住处,双方发生纠纷并报警。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里,白先生的女同事亲口承认其与白先生自4月份开始就已经同居。
李女士怒不可遏,准备离婚,但一想到自己从家里搬出反而成全了丈夫与别的女人在一起,孩子还这么小,她又犹豫了……
然而,让李女士没有想到,2010年8月的一天,李女士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丈夫竟然首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庭审中,李女士同意离婚,但是她提出,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因为白先生有第三者,白先生在婚姻中的过错给自己造成了伤害,要求白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致使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白先生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同居。白先生应承担过错责任,同时给李女士造成精神伤害,应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白先生给付李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法官告诉记者,根据调研数字,27%的女性称自己的丈夫有婚外情,但只有四成女性对丈夫不忠实于婚姻的行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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