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首付 共同还贷要坚持加名吗?

2016/3/31 17:33:29 作者:南向 来源:女物情感网
我和男人打算结婚,然后就开始讨论房子的问题。看中了一套房子,然后他家给付了一半的首付。剩下的就贷款,我们共同还。他想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婚前用的话,房子只能有我一个人的名字。

网友倾诉:

我和男人打算结婚,然后就开始讨论房子的问题。看中了一套房子,然后他家给付了一半的首付。剩下的就贷款,我们共同还。他想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婚前用的话,房子只能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他同意,但他家人坚决不同意,他也完全没坚持,我也就算了。我觉得他父母担心我们以后不能在一起,毕竟房子首付都是他父母出的,为他孩子考虑多些也正常吧。但是对方有意娶你进门,毕竟女生确实走到离婚那一步的话是绝对的劣势。是不是该给出一点诚意。我该不该坚持房子要加我的名呢?

编辑回复:

参与还贷就要写名,用你的公积金还就不说了。如果商业贷款,假如他一个月工资五千,还贷四千,剩下一千养家是不够的,你还是参与还贷了,怎么就和你没关系呢?假如男方坚决不加你名字,你就自己也贷款买一套,然后用自己公积金还贷款好了;别到时候婚姻出了什么问题,你连去的地方都没有,还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给男方还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