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受到威胁,“彩礼”成了离婚的绊脚石从那以后,郭青青抱着女儿三天两头往娘家跑,向年迈的父母哭诉求助。郭老汉多次找到刘某某的父母,要求其管管儿子,但刘某某的父母表示无能为力。刘某某的家庭暴力继续升级,一次,他喝得醉醺醺地从外面回来,见郭青青就开始破口大骂,骂得不解恨,竟抄起菜刀向郭青青砍去。幸亏郭青青闪躲得快,没有被砍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摘要:我不和他过了,再这么过下去,我的命就没了郭青青下定决心离婚。当她提出这个要求时,刘某某称离婚可以,把当时我家出的彩礼钱还给我,不然就别想离。 郭老汉说,自家家庭条件不好,当时收的彩礼钱已经花在买地和养
“我不和他过了,再这么过下去,我的命就没了郭青青下定决心离婚。当她提出这个要求时,刘某某称“离婚可以,把当时我家出的彩礼钱还给我,不然就别想离。”
郭老汉说,自家家庭条件不好,当时收的彩礼钱已经花在买地和养孩子上了,哪还有剩余的钱。拿不出钱,离不成婚。为了避免再次遭到丈夫的殴打,女儿只能住在娘家。看到女儿被折磨成这个样子,郭老汉痛心不已:“难道还不出彩礼真的就不能离婚吗?”无奈之下,郭老汉找到黑龙江闻明律师事务所请求援助。要求返还“彩礼”,没有法律依据彩礼是我国婚姻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礼,无论多或者少。
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给了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婚姻结不成婚或者结了几天婚就离婚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中争议不大的部分给了明确的回答,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肯定需要返还彩礼。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