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吗?我跟我老公结婚两个多月,因为他家里的反对,导致我们的感情破裂,现在他要向法院起诉离婚,我不同意离婚。我给你看看法律规定吧,看了之后你会了解的,有部分和你无关,但是这样比较完整,你可以挑着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后面我专门针对你的情况有说明。婚姻法第32 条第2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并且该条第3 款列举了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从而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的判决离婚标准。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 条的规定和1989 年11 月21 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l )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