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教育过程中并不少见。其实老师的心情都是好的,完全出于对工作负责和对学生的关心,事情过后也往往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后悔不已,但就是当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把事情推向很被动地步。
情绪失控现象往往有其产生的客观条件。比如:学生犯了非常严重的错误,让老师特别生气;学生犯错后态度又不好,激起了老师的愤怒;学生在老师面前无理取闹等等。本来错在学生,老师的责任在于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如果老师情绪化处理问题,就很容易做出超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等于是用学生的过错来惩罚自己。情绪失控现象最容易发生在以下几种老师身上:
一是个性急躁的老师。客观地讲,这种个性的人不宜当老师,但既然做了老师就一定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要认识到自己的个性缺陷,不断调整和改变自己,提醒自己遇事要保持冷静。
二是个性偏执的老师。这种老师遇事容易和学生较劲,把自己等同于未成年学生,总是固执地把事情往死胡同里推,处理问题缺乏应有的灵活性。
三是情绪不稳定的老师,俗称“麦秸火”,情绪好的时候激情万丈,情绪不好的时候心如死灰,这样的老师遇事情绪不稳定,也容易感情用事。
四是责任心特强但又缺乏经验的老师。这种老师对工作要求很高,但学生往往表现得不如自己想象的好,于是就会产生急躁情绪,恨铁不成钢,处理问题也容易不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