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出版社编辑向我约稿,无意间我重新翻起了这篇稿子,一口气看了一些,几年前的文字在今天看来,让我有了一种失落感,当初怎么会把文字写得如此黯淡,让人难以窒息。这本书是大一下学期写的,当时认识了初恋女友,而这本书的前面内容都是真实写照。当然,三年过去了,一切都不复存在了,我们也已经分手10个月左右了。我们的结果并无法像小说中的那么壮烈与美好或者说凄惨。但现在想来,只要是小说中的那些结果,我也容易接受点,总比现实中的好。
可是事情毕竟过去了,再去想也是无济于事了。感情这东西不像做买卖,更不像玩游戏。买卖赔本了,可能第2天早上起来之后有了新的机遇,游戏输了,按下重新又可以从头来过了。而爱情在我心里已经是一个极大的阴影了。虽然没有经历过三段恋情,却发现爱情已经让我像是活在一个永不见天日的深渊。我企图挣扎着,企图往上爬,可最后才发现自己越陷越深,情形一天比一天恶劣。
刚才一个几年前认识的朋友,说自己和一个男的认识6年了,可最近那个男生说要出国,想给自己自由,一个人过。这个女孩子说自己总是无法控制地去联络他,去约他见面,还牵着手,可是我总觉得这段感情已经不长远了。
我觉得出国,自由都只是自欺欺人的借口,一对相爱的恋人,而且是多年的恋人,不可能仅仅因为这些微小的理由而闹分手的,分手的唯一理由就是不再相爱了。如果还爱着,我想没有什么走不过去的槛,何况是6年的恋情。
6年对于爱情来说可以算是一个很长的期限了。6年的恋情怎么可以说断就断呢?其实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们都没有权利去说三道四,因为爱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但是我总认为真爱可以拯救一切。
有时候,面对分手时,失恋的当事人总是像是失去理智,总以为对方还是爱着自己的。这种心情我极有同感,当初分手时,我有一段时间像是一只无头苍蝇,每天拿着手机总是按着她的号码,却没有勇气为她打电话,因为我怕自己的出现会打扰到她。可是爱到深处了,我们无法从一段感情中那么容易走出来的。除非自己也不再爱了。
很多人认为作为一个男的,要拿得起放得下,要勇敢面对爱情,但是我认为在爱情里并没有性别之分,失恋后的失落并不是女人的专利,眼泪也不是女人用来发泄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