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床物语
最温暖的地方,在床上
没有他的冬天,我用回忆取暖。最后,当这些回忆也变得模糊,幸好,床上还有电热毯。
Verngle 女 24岁 SOHO一族
追根溯源,恋床的习惯是在大学培养起来的。那时睡上铺,墙上架了两排木板,堆了满壁的书;床头大包小包挂的是装满零食和盒装牛奶的超市包装袋,伸手可及。大学生活的大半时间都消磨在了此处,除了非点名不可的课,终日帘幕低垂,深居简出,躲进床帐自成一统。自得其乐的同时,惟一不乐之处是经常睡梦至酣时被垮塌下来的书给砸醒。还好命大,数次“书崩”都没有让我早夭,最后得以顺利毕业,更加坚定了我对床的依赖,可谓百砸不挠。
据说成语之所以成为成语,都是经过了成千上万次的实践证明,屡试不爽。“物以类聚”大约就是一个实例,所以让我和他走到了一块。租房子住到一起的头一天,他冲进卧室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憋足了劲把床边的梳妆台拖开,远远推到墙角,然后把我们的电脑桌取而代之放在床边。
当他把电脑装好,显示器角度对准床头,马上就跳上我刚刚铺好的床,背靠床头很享受地坐好,得意洋洋地扬着键盘鼠标对我说,瞧,可以在床上打字了。我提醒他鼠标不能在床单或者被子上使用,他胸有成竹地从床边扯出一块薄薄的木板放到胸前,大小刚好把键盘和鼠标放在上面。我顿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床”。
我和他的工作性质都是SOHO一类,基本上是可以在家里办公,自从他解决了可以在床上用电脑的问题后,我们就是基本上在床上办公了。经常是整天赖在床上,一个用电脑,一个看书,休息的时候也是靠在床上看碟,或者听听音乐,说说情话,亲热得无以复加。什么都不做的时候,静静躺在床上听雨也是好的,因为躺在自己身旁的那个人,幸福似乎伸手可触。
恋床的人似乎同时都是夜猫子,半夜三更肚子饿了,我会披衣起床,用最快的速度做好宵夜端到床上与他共享。所谓“宵夜”,经常只是一盆面条,里面插上两双筷子,就着一碟卤菜、一瓶红酒,你一口我一口,即使简单,也能吃出爱情的味道。
一蔬一饭,肌肤之亲,凡俗男女的爱情不过如此,只是我们将其发生的场景全部移到了床上,因我们都是懒散的人,疏于变更场所背景,以为抓住一张床就可以将爱情的全部甜蜜和炽烈一幕一幕演到末尾。
以床为活动场所,最大的好处是累了可以随时倒头就睡,扔开手里的键盘、书籍,或者碗筷。我睡觉不安稳,常常在梦中惊呼失声,每每被他从梦魇中唤醒,久久不知自己所在。他会紧紧地搂着我,告诉我他在那里。他总说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常常顺手从床头书堆中抽出一本福柯,引经据典说吃铁粉可以让疏松纤弱的神经变得粗壮。
我至今不知道大哲学家福柯是否真的说过如此没有科学根据的偏方,惟一确定的是:尽管我没有去磨铁成粉当药吃,但是我的神经也已经变得粗壮,甚至在与他分手之后可以学着一个人生活。
一个字一个字地在键盘上敲出以上关于往昔的甜蜜,没有他的冬天,我用回忆取暖。最后的最后,当这些回忆变得模糊,幸好,床上还有电热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