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见钟情,他在她未出一分钱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然而结婚后才发现妻子曾经做过小姐,恼怒之下他想到离婚,可是这样会损失一百多万元。这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赚下来的钱,究竟是选择男人的尊严还是选择为了一百万元忍气吞声,请看苏芩老师回答。
专家简介:苏芩,著名女性情感心理作家,全国多家电(视)台、平面媒体情感顾问,新浪女性特约 情感专家。著有《20岁跟对人,30岁做对事》、《女人受益一生的7堂女学课》、《官场红学》等畅销书。(更多情感问题请进入苏芩老师博客咨询)
苏芩老师
网友倾诉:
我是个普通家庭出身的男人,自大学毕业后,我一直兢兢业业地努力创业和工作,最终,事业,爱情,房子三丰收。因我所在的城市在09年明确规定凡在市区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当事人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户籍,我便将多年来的80多万积蓄买了该城市的一套百余坪房子。另外,虽然在买房的时候,她与我认识时间尚不足一月,也没为房子出过款,但因彼此“一见钟情”,我在拿到房证后不久就和她去领取了结婚证,还在房证上加上了她的名字。
可是,令我无比郁闷的是,在相处的一年半时间里,她虽然怀了两次孕,但每次都是习惯性流产!咨询医生得知,她的子宫颈内口松弛,可能是之前有过多次流产刮宫经历,也有可能是先天性发育异常。
回家之后,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她坦承在认识我之前曾多次服用避孕药,原因是父亲赌博欠债,母亲又无业,自己只好于大学期间一边念书一边“援助交际”,当时由于性知识缺乏,一些变态的客人又不愿采用保护措施,她只好经常服用避孕药(平均两天服用一次短效避孕药),四年下来,可能是药物的毒性起了作用,也有可能是因为接触的男性较多,体内有什么精子抗体。
我质问她到底有过多少男人?是否接了上千人?她默认了。听到这个消息后,相信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无异是遭遇了晴天霹雳,因为她敢如此临危不惧地大胆坦白,可能真的是因为翅膀硬了,因为天真幼稚的我曾在房证上加了她的名字,和她离婚的话,我至少要损失100多万财产,因为房屋的市值目前已经涨到了18000/平米。
遇到如此晴天霹雳的事情,我只能忍气吞声吗?男人的尊严重要,还是100多万家产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