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8:40左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张某虽然才20岁,但是已经因抢劫、吸毒等多次触犯法律。
家人落泪90后却神态轻松
还没有开审,被告人张某的家人就聚集在庭外等待开庭,年迈的父母眼含泪水,亲戚同学则眼眶发红。当被告人被法警押到楼梯口时,母亲的眼泪一下子掉了出来,扑到儿子跟前,关切地问道:“在里面过得怎么样?”候审室一块玻璃相隔,家人在外啜泣连连,被告人则神情轻松地蹲在地上。
当被告人被两名法警押进刑庭时,这位伤心的母亲再次哭出了声,而被告人的父亲则一直咬着嘴唇,盯着自己的儿子。由于经过庭下调解和预知赔偿,原告已经撤回刑事携带民事的起诉,所以原告席上没有人,被告席上则坐了一位辩护律师。
庭审过程中,张某体态放松地坐在被告人的座位上,显得一点也不紧张。而他的家人同学有的一直哭泣,有的一直叹气,有的神情没落。
法官动情劝说妈妈别伤心
法官陈述事实后,开始庭辩阶段。法官问:“你有什么为自己辩解的减轻你的罪行?”法官话音刚落,坐在最后一排的母亲神情焦灼地抱着包欲起身,被法警制止。随后,张某说:“我开始没有撞到他们的车子,而且我也没有拿棒球棍。”
法官后又问张某:“‘光头’、‘小龙’是谁?叫什么名字?”张某说:“我不知道他们是谁。”法官严厉地问:“姓什么、叫什么你不知道?”张某回答:“真的不知道,我们在外面认识的,只知道绰号。”
张某大声说,“我对不起被告人,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对法院判决没有要求。”法官说:“希望你是诚心悔过,也希望你在监狱里的这段时间能真正把毒戒掉,别再让家人伤心了。”随即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为泄私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1643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判处一年三个月。
候审室里他竟顽皮地笑
法官宣布闭庭后,家人同学一拥而上,老母亲更是不顾法警的阻拦想要上前摸摸自己的儿子,然而,张某再次被押进了候审室里。张某姐姐在外打手势问弟弟是否缺东西,张某则对姐姐顽皮地笑了笑。一家人就这样被一道玻璃窗相隔,久久相望。
庭审后一个多小时,家人都围在候审室看着张某不愿离去,直到张某被押回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