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我们的爱情还是走到了尽头,爱情应该好聚好散,所以女人要为自己的分手选一个漂亮的方式。
终于,你不会再对着我的新衣服目不转睛,我也厌烦了你的烟味不想再给你洗袜子。
终于,我还是想找回自己更广阔的天空,终于,我鼓起勇气说:不如我们分手。
谁说美女不会失恋,可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先说分手就是我赢。
美女当然要先甩你
羽绒衣好漂亮啊,真的好漂亮,我像个白痴一样地念叨着,躺在兔子的上铺翻来翻去。这个酷爱睡觉的女人终于忍不住了,她从下铺伸出脑袋,对我大喊大叫:“我借你钱,你买了可别后悔!”
我怎么会后悔呢,那是我买过的最贵但也是最漂亮的羽绒衣,做得很薄很硬挺,渔夫款式,衣型特正,穿上去一点也不显得臃肿,袖口和领口都有一圈米黄色的兔毛,衬得我脸色那么滋润。 配上红色的手套,绝对完美。
对!我就是要以这样完美的形象去见唐明。去他公司的路上我给他发短信:我来啦,请我大吃一顿吧。一路上我都很欢快,我打扮得如此之好,连睫毛膏都涂得丝丝分明,我蓝色眼影粉色的唇彩,我是个得意的水蜜桃。
我太了解唐明了,看见美女他总会丧失部分理智全部意志。这一次,我打扮成这样就是要让他毫无招架之力。我们约在星期五西餐吧,进门的时候我就看见他了,他看来愣了一下,然后对我使劲摆头招手。都工作两年了,他还是那个文学青年的样子,怎么也成熟不起来。我想起兔子的话:这种心理年龄还在妈妈怀里的男人,怎么可以托付终身!
唐明夸我:“宝宝你今天真漂亮。”我粲然一笑,这是我的审美观第一次跟他完全吻合,他曾经说我的绿衬衣显得我像条菜瓜,我黑色的毛衣是用狗熊毛织的,他从来不穿我给他买的蓝色衬衣,不管在哪里和我约会他都是那双破球鞋。我斜着眼往桌子下一看,他今天穿的还是那双破球鞋。两年啊,他跟那个刚出校园的唐明没有任何分别。
唐明埋头看菜单,这个不好吃那个也不行,他装着愁眉苦脸可怜兮兮,我知道他要吃辣椒炒肉和剁椒蒸鱼头。可我是不能吃辣椒的,我跟他吃了无数次剁椒蒸鱼头,也长了无数颗的痘痘。每天早上看着脸上冒出的红疙瘩,我的心情就会变得非常苦闷。苦闷得可以捏出黄连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