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晶 记者 周天宝 实习生 董启宇
昨日上午,潘景恩的十多名家属跪在道滘南丫学校路卫生站门口家烧纸钱,他们要为潘景恩的死讨回公道。
7月26日,潘景恩因肚子不舒服到该卫生站检查,随后猝死在医院。
潘景恩的家属怀疑值班医生未及时抢救,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道滘南丫学校路卫生站李姓负责人则称值班医生没有给病人用药,所以不需担责,只愿承担部分人道主义补助。
男子去卫生站治病猝死
潘景恩今年44岁,生前在道滘一家制衣厂工作。
7月26日下午,正在上班的潘景恩突然感觉肚子不舒服。下班后,晚上6时50分左右,潘景恩病情加重,妻子侯翠粉让老乡用三轮车载着丈夫到南丫学校路卫生站治病。
晚上7时许,潘景恩到卫生站后告诉医生,自己已经呕吐腹泻好多次,当时值班的曾医生怀疑其可能有胆囊结石,让他到卫生站二楼做B超检查。侯翠粉办理完相关手续,便和老乡一起搀扶潘景恩上二楼做B超检查。晚上7时40分左右,医护人员做完B超检查后,曾医生让他们在二楼观察室等。
当丈夫躺到在卫生站二楼观察室的病床上后,“丈夫面部发紫,已经疼得直打滚,全身冒汗”,侯翠粉便跑下楼叫***,当时***正在配药。晚上8时许,照顾潘景恩的老乡跑到楼梯大声喊“医生,快不行了”,侯翠粉赶紧又跑去叫值班的曾医生。
曾医生赶到2楼后,发现潘景恩情况不妙,出现抽搐症状,马上对其实施抢救,“我当时赶紧掐人中,并给他戴上氧气罩”,曾医生说,“当时潘景恩的瞳孔已经有些放大”,他立即让卫生站负责人拨打120求助。等道滘医院120急救车赶到后,医生给潘景恩做了心电图,确认已经死亡。“怀疑是死于某种突发性疾病,只有做尸检才能知道”。
家属认为医生延误治疗
昨日上午10时许,潘景恩的十多名家属跪在卫生站门口家烧纸钱。现场有十多名治安员和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
侯翠粉称,对于丈夫的死自己很意外,因为丈夫之前的身体一直很好,从来没有什么病。她告诉记者,7月26日晚上7时到卫生站后,他们曾要求医生先采取急救措施,但是值班医生一定要求先做B超。“到卫生站近一个小时里,他们没有给我丈夫打一针吃一颗药。”侯翠粉说,“他们这是浪费救治我老公的时间,觉得治不了可以让我们走啊,怎么不早点说呢?”侯翠粉气愤地说。
“当时我丈夫疼得直冒汗,期间曾求医生给他打一针止疼药,可曾医生一直没管”,侯翠粉坚称丈夫潘景恩的死是因值班医生没有及时救治造成的。后来,卫生站曾提出给死者做尸检,但潘景恩哥哥拒绝了,家属表示不去做尸检,“是卫生站没有用药,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才导致我弟弟的死亡”。
卫生站认为医生无过错
道滘南丫学校路卫生站李姓负责人称,由于值班曾医生并没有给病人用过任何药物,所以卫生站和医生并不存在过错。“对家属提出的耽误治疗时间的说法不认同,因为医生在按照医疗程序治病,在确认具体病因前不能随便打针”,李姓负责人称。他表示,只愿意给死者家属部分人道主义补助,但具体数额暂不便透露。
记者注意到,值班曾医生的《医师执业证》还属于湖北来凤县,并没有变更过来。卫生站李姓负责人表示,曾医生6月底才到卫生站开始上班,暂时还处于试用期,所以还没有来得及进行变更。
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罗科长告诉本报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医生在没有取得当地执业证的时候,按照规定不具备行医资格。
可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告诉记者,此事件中卫生站医生没有更换《医师执业证》,按规定不具备行医资格。建议家属对死者进行尸检,若医生在行医时有耽误抢救时机,造成病人出现了问题的,根据法律规定,卫生站应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造成病人死亡等严重情况,除了卫生站要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外,病人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