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宋波 实习生 董竞)用信用卡刷卡消费后,有56天免息期。于是,很多人挖空心思,想用信用卡套现。贾某等8人就把这个当成“事业”做,近4个月时间,刷卡套现3000多万,从中获利70多万。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获悉,贾某等8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刑拘。
为套现,成立财务公司
贾某是开县人,从事个体经营。因为生意不好做,今年3月,他萌生了用信用卡套取现金的方式,从中获得手续费的念头。为此,他还专门成立了一家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申请了一台可以刷卡的POS机。
因为怕遭监控,他一般不用自己的POS机刷卡套现,而是找到了两个合伙人钱某和周某。钱某和周某是车辆销售公司的代办员,经常帮购车的顾客代缴车辆购置税。他们拿到代缴车辆购置税的钱后,不用这些钱去交税。而是用想套现的客户信用卡,为购车者刷卡缴纳车辆购置税。这样,他们就把信用卡上的钱套现了出来。扣除手续费后,他们就把套现出的钱,交给“套现客户”,即完成了一单“业务”。据了解,他们套现收取的手续费,一般是套现金额的1%—3%。
为了招揽套现的客户,贾某还联系了中介关某等人。平时,关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可以套现、贷款、代为还款等。
4个月,套现3000多万
7月9日,***根据线索,捣毁了这个非法套现窝点,现场缴获涉案银行卡111张,电脑3台、POS机3台,现金两万多元。***调查发现,从今年3月19日到7月9日,近4个月时间,贾某等8人共套取现金3000余万元,获利70余万元。曾在贾某处套现的持卡人,达200余人。
目前,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贾某等8人已被刑拘。***表示,因为银行有后台监控系统,任何POS机有异常交易情况,都能看到。这样的违法套现行为,很容易被发现。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开展了打击银行卡犯罪的专项行动。截至7月31日,警方共破获银行卡犯罪12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0名,打掉团伙7个,摧毁银行卡犯罪窝点6个,各类银行卡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两亿多元,目前已挽回经济损失46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