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牢骚称厂要垮被要求离职(组图)

2010/8/20 4:13: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因为一句话,陈家就被公司开除了。30岁的陈家是合川人,2008年6月,进入南岸区康伯特塑胶有限公司工作。总经理兼厂长的陈华承认,开除陈家确实是因为他说了那句“厂都要垮了”,因为这句话损害了公司形象。

和康伯特塑胶有限公司签订的离职协议。

和康伯特塑胶有限公司签订的离职协议。

因为一句话,陈家就被公司开除了。

因为一句话,陈家就被公司开除了。

  30岁的陈家是合川人,2008年6月,进入南岸区康伯特塑胶有限公司工作。两年时间,他从工人干到班长,工资也从最初的1200元涨至接近3000元。

  去年12月,陈家被派到李家沱一车间全面负责生产和管理。工作量增加,工资却没涨,陈家反映了多次,公司没有答复。

  今年7月中旬,车间货物需要转移,因厂里没有搬运工,陈家只得和工人当搬运,高温下连续干了3天。7月17日,一位客户托驾驶员来拉货,驾驶员让陈家尽快上货,当时车间正在生产,又没人搬货,陈家脱口而出:“急啥?厂都要垮了!”牢骚之后,陈家还是组织工人搬货上了车。

  没想到,这句话给陈家惹来大麻烦。第二天,总经理陈华找到陈家,问他为啥要说“厂都要垮了”的话,说驾驶员回去告诉了自己的老板,而对方老板正是公司的经销商,经销商当即一个电话打到公司询问是怎么回事。陈华称,这话给公司造成很坏的影响。

  第二天上午,陈华通知陈家回总公司,“你的工作到此为止”,但欠陈家的工资没有付。

  签离职协议 承诺不申诉

  7月28日,陈家向经开区劳动局电话反映了自己的情况。

  在劳动局介入下,8月16日,康伯特公司结清了陈家工资,并要求他签下一份离职协议:“因在工作中未能忠于职守,宣传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信誉,现已不适合在公司就职。”

  同时,协议还对陈家进行了限制:“乙方(陈家)在结清一切费用后不再提出任何劳资方面的争议,如再提出任何劳资争议,则甲方保留追诉乙方工作中造成公司损失的权利。”

  公司责怪他 损害了形象

  昨日,记者与陈家一起来到康伯特塑胶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厂长的陈华承认,开除陈家确实是因为他说了那句“厂都要垮了”,因为这句话损害了公司形象。而公司规定里明确说了,损害公司形象就可以开除。陈华说,公司原本在培养陈家,准备提拔他。

  员工是否都知道公司有这样的规定?陈经理称,公司规定虽没有公示,但员工进公司时就曾学习过。

  陈家说,进公司两年多,从未有人让他们学过相关公司规定。

  记者提出看看该公司规定,遭拒。陈经理称,锁上了拿不到。

  本版稿件由 记者 张一叶 见习记者 尹晓帆 报道摄影

  劳动部门

  仅凭一句话就开除

  理由有点牵强

  市劳动局和经开区劳动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仅凭员工说了句“厂都要垮了”,就开除员工,理由过于牵强。损害公司形象的界定不能只凭他说了这句话,还要看他是否在公众场合,或者通过网上发帖等形式对外传播,目前仅限于在小范围说了这句话,不足以认定“损害公司形象”。此外,公司规定一定要进行公示或通过其他渠道让员工知道才算有效,否则,规定本身的效力就有问题。

  劳动部门建议陈家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律师

  如此开除决定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

  单位是否可以凭员工这句话就作出开除决定?本报律师团成员、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龙涛认为,这样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按2008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才能开除员工。目前,陈家这句话并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而涉及员工利益的公司规定,也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且公示或者用其他方式让员工知晓才有法律效力。否则,这个规定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就无从谈起“按规定开除员工”了。

  这事大家说

  他说这样的话表明他的工作态度不对,有些消极,但厂里的做法过激了点,可以批评教育,不至于开除。

  ———南岸区福天大厦B座9-2材料员 彭跃

  我觉得公司开除陈家的做法可以理解,在你看来,只是一句不经意的牢骚话,但外人听来,就对公司的形象有负面认识。人在职场,牢骚不是随便可以发的。

  ———渝北回兴宝桐路1号 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