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南边有几栋老房子,都是清朝的,我要去谈谈价格再给你消息。”一个网络卖家对记者说,它不仅卖徽州三雕等小物件,也能卖整栋的徽州古建筑。对此,省文物部门明确表示,像这种买卖徽州古民居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这家出售徽州三雕的网店标有这样一段话:“本店主人四代从事收藏,相继收藏了上万件徽雕产品,内含不同等次各种年代的雕刻产品。为了使徽州三雕源远流长,也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徽州三雕,本店推出500件雕刻产品。”店址显示卖家在宣城,卖家自称是泾县人。
网店展示的商品品种很多,以石狮子、石鱼缸为主,还包括石鼓、石船、石桌等。价格差距也很大,标价最低的花岗岩鱼缸也有1.2万元。昨天上午,记者以买家身份联系了卖家,声称要一些“老物件”,卖家爽快地说没问题,下午就让人给记者发来了近30张资料图片。
随后,记者提出想买整栋的老房子,卖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称他知道泾县南边的村子里有几栋清末的房子可以买卖,还介绍了其中一栋房子的情况。“150~160平方米,加上阁楼共有8个房间。”卖家说,“至少80万元,低于这个价格没法谈。”记者问及老房子能不能整体搬走,卖家斩钉截铁地说可以。
省文物局一位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根据《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我省长江以南地区1911年以前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宅、祠堂、牌坊、书院、楼、台、亭、阁等民用建筑物都属于保护对象,严禁走私、盗窃和违法买卖古民居建筑构件、附属文物。也就是说,不仅是整栋房子,即便是房子附属的砖雕、木雕等构件,都是严禁买卖的。
本报见习记者 强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