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街头砍路人20余刀

2010/9/2 13:49: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而据硚口公安分局民警调查,22岁的周某已被鉴定为精神病人,当晚系精神病发作,次日已送精神病院,至今仍在治疗中。事发后,“武疯子”周某父母曾去医院看望了伤者曾某,并通过派出所送去2万元,随后,又陆续支付了3.5万元。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刘晨玮)昨悉,硚口长丰村一名“武疯子”将路人乱砍20余刀,致人重伤,虽然一个多月过去了,但因为伤者的治疗费用问题,目前两个家庭都陷入困境。

  伤者姓曾。其堂哥介绍:7月24日晚10时许,他与曾某准备一起去送货,曾某站在路边等他,几分钟后,他却看见曾某倒在血泊中,他立刻将曾某送往医院。几名目击者介绍,当时,“武疯子”周某突然从路边房子窜出,持刀对素不相识的曾某猛砍20多刀,周围的人都不敢上前劝阻。

  曾某家人称,曾某头部被缝70多针,现已做完两次大手术,还需进行第三次手术。但未来是否有后遗症,该如何护理,更是难以预料。

  而据硚口公安分局***调查,22岁的周某已被鉴定为精神病人,当晚系精神病发作,次日已送精神病院,至今仍在治疗中。

  但是,曾某现已花去治疗费10万元,接下来的手术费仍需6万元,巨额治疗费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实在是难以承受。事发后,“武疯子”周某父母曾去医院看望了伤者曾某,并通过派出所送去2万元,随后,又陆续支付了3.5万元。

  周某母亲说,“总共给了伤者5.5万元,这些钱都是借来的,我们家里真的很穷,希望对方能给我们时间,让我们分期送去医疗费。”可曾某家人也表示“很冤”:遭此横祸,还得自己掏钱治疗?何况家境并不宽裕。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认为,经精神鉴定,周某系精神病人,那么,周某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承担法律责任,但法定监护人有赔偿义务。因此,受害者家属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