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和丈夫好的时候,我妈就说过,看他的样子“不像个良民”,可我就看上他了,就喜欢他,别人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我在家里是老闺女,要强惯了,也任性惯了,谁也管不了我,当时,我父母、哥哥们都不同意我俩的事,我就背着所有人,偷了家里的户口本,和他登了记。木已成舟,家人除了叹气,也不能说什么了。我妈就跟我说过这么一句话:“老闺女,人是你自己选的,将来不管过成什么样,都不能后悔!”我说:“我不后悔!”
就因为当初我是这么从家里出来的,所以这些年,不管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我都自己忍着,绝不到我妈面前去诉苦。也就因为这个我才一直没和他离婚,好歹地过了这么多年。
刚结婚的时候,我们就住在他的宿舍里,除了我妈陪送的两床褥子、两床被,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后来,有了孩子,我们才开始租房子住。我没有工作,他每月的工资才30多块钱,除去房租,光给孩子买奶粉都不够,更别说一家人过日子了。我不能开口跟娘家要,更不愿去求婆家。当时,他们家也反对我们在一起,我婆婆曾经断言:他娶了我,这辈子都别想过上好日子!我这人倔强,不蒸馒头争口气,我倒要让他们看看,我们能不能把日子过好!
我学会了裁剪,买了一台缝纫机,开始给人做衣服。每天晚上,我做活到后半夜,那时用的是几瓦的小灯泡,我天天在灯底下熬,眼睛早早就熬坏了。后来,我又出去打工,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挣到的每一分钱,我都精心算计着花,不管家里多难,也没让大人孩子饿过肚子,偶尔还能改善一下。
就这样,日子总算一点一点地过宽了。孩子上小学的时候,他厂里给我们分了房子,虽说是个破房子,但总算是个属于自己的窝。我把房子推倒了重新盖起来,就和新房子一样了。住了几年,孩子大了,我们又借钱买了楼房,虽然只是一个60平方米的独单,也够我们一家人高兴的了。
按说,这日子是越过越有盼头——自己的家安顿好了,生活渐渐宽裕了,我和婆婆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了。那些年,我一直在努力和婆婆搞好关系,尽管我有我倔强的地方,但一个儿媳妇该做到的事,我绝不偷懒。只要有时间,我就去婆婆那干活,洗衣、擦地、做饭、刷碗,什么都干;逢年过节去给婆婆扫房,不管婆婆对我怎么样,都没当面和她顶撞过。只是有时候委屈了,回家会和他发发牢骚,他就非说我给他夹板气受。我承认我有些唠叨,可一个女人心里有委屈,总得说出来痛快痛快吧。我不求别的,就想让他说句体贴的话:“算了,你不是和我过日子嘛,就别和老人一般见识了!”有这么一句话就行了,可他从来不说,烦了还要和我吵。不过,吵完就完了,我也没记恨过,下回去婆婆那儿,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我觉得,我这个做媳妇的够贤惠了,我就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找别的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