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勤 通讯员 王帆) 小朱和女友小廖未婚生子,因小廖发现小朱不适合自己提出分手,小朱就买来一桶汽油泼她一身,并拿出打火机准备将她焚烧。这时,一目击男子勇敢地制服了小朱,并排除险情。昨日,长寿区检察院通报称,该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将小朱批捕。
据了解,2008年,24岁的贵州小伙小朱通过QQ聊天,结识了23岁的长寿姑娘小廖,后来,两人发展成了现实中的恋人,并一同前往福建打工。在福建共同生活中,小廖发现,她与小朱性格不合,就提出分手。但小朱并不同意,还恶言警告小廖。去年夏天,小廖怀孕了,她独自回到长寿老家,一边待产,一边经营一家小商店。今年3月,他们的儿子出世。据小廖称,原本她想有了孩子后,小朱会有所改变。但自孩子出生以来,小朱没寄一分钱回来,也没回长寿来看孩子一眼。于是,今年6月,小廖向小朱再次提出分手。小朱依旧是不同意。8月6日,小朱从福建赶到长寿小廖家,要求小廖带着孩子跟他走。
小廖断然拒绝了他。不甘心的他就到派出所想请***帮忙劝说。***了解情况后,劝二人理智处理此事。小朱回到旅馆越想越气。次日中午,他买了一个5升的白色塑料桶,装入30元的汽油,又去找小廖。在路上,他用手机拨打110称,自己与一女子耍朋友起纠纷,派出所不管,现在他想杀人。随后,他携带装满汽油的塑料桶来到小廖的商店。
据小廖介绍,小朱一来就打开瓶盖,汽油味顿时散发出来,她当即明白了小朱的意图,赶快将手中的孩子递给了店门外的母亲。这时,小朱将汽油浇遍了她的全身,并拿出打火机企图点火。廖母见事不对,立即喊人报警。隔壁店老板一听情况紧急,没顾上报警,立即跑过来拖过小朱手中的塑料桶,并将其制服。随后,店老板赶到交巡警平台报警。交巡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小朱带走。9月8日,长寿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将小朱批捕。(文中人物系化名)
检察官说法
泼汽油男子或可被判3~10年
据长寿区检察院承办此案的陈姓检察官称,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中,小朱最终没有点燃汽油,未造成小廖实际的损伤或死亡,可以适用《刑法》相关规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最终量刑还要根据小朱的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综合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