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9月7日电(通讯员 许振苍) 营运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被***滞留,自认为***执法不公,为报复***,买来汽油,来到***队停车场实施纵火,险些造成重大事故。目前,该安徽籍男子耿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逮捕。
吴警官是浙江苍南龙港***中队的一名***。9月5日下午16时许,他正在***队的办公室处理文件。这时,一同事进来拉上他就往停车场跑,“你的车子烧起来了,快去灭火!”
他们迅速提着灭火器赶到停车场,只见吴警官本田汽车附近的草丛都已起火,车头也直冒黑烟。干警们用灭火器喷洒了近10分钟后,大火终于被扑灭。
车子好端端的在停车场里放着,怎么会着火呢?难道是自燃?
办案***在现场发现,燃烧遗留的残骸里有塑料瓶、汽油等成分,而着火汽车的汽油并没有泄漏,仅仅是前保险盖被烧毁。因此,警方最终认定,这是一起人为的放火事件。
***调取现场监控后看到,火灾发生前,确实曾有一男子戴着墨镜、帽子,手里拎着几个塑料瓶来到***队围墙边,然后他取出一个打火机点燃了塑料瓶,并投进***队大院内的草丛里,随后匆匆离开。
经***队***辨认,此男子体貌特征与前日在***队闹事的一名违规驾驶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的司机非常相似。办案***了解情况后,确定该男子有作案嫌疑,随即口头传唤男子耿某回单位问话。
据查,耿某平时靠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在苍南龙港汽车站附近以拉客人为生。前天他驾车拉活儿时,恰逢***正在进行无牌无证机动车的专项治理,自己的机动三轮车也被***滞留。眼看自己的“饭碗”被砸,耿某气愤不已,决心报复。第二天下午,他戴上墨镜、帽子来到***大院附近,学着从电视里看到的情节,拿出身上的打火机,点燃两瓶装满汽油的塑料瓶,通过铁栏杆空隙,往里面有汽车停放的地方扔去,然后趁机逃离现场。事发后,所幸***队干警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火扑灭,才未造成严重后果。
事后,当耿某获知将面临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时,顿时失声痛哭,后悔不已,“我当时就是想报复警方,会造成什么影响和损失我没想过。现在我很后悔,希望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目前,耿某因放火罪被苍南警方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