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怕自己冤枉好人,于是继续跟踪,想弄个水落石出。后来,等他们亲完嘴走出公园,来到路灯下,她终于确认无误地认出了那个“骚女人”——她敢拿命向我保证,她不是别人,正是我的老婆!
最后,这位好心的大妈说,作为邻居,她觉得自己有责任把这件事告诉我。这位大妈直心直肠的,把她所看见的一古脑儿地全告诉了我。这下,我再也沉不住气了,我觉得我该让老婆收敛一下了,否则我的面子会让她给丢光。
一天傍晚,吃完晚饭后,老婆嘴一抹就进了卧室。我把饭桌上的碗筷简单收拾了一下,就推开卧室的门走了进去。老婆正在换衣服,显然,她又要出去“活动”了。她像没看见我的存在似的,正戴着一副黑色乳罩,穿着巴掌大、刚好能包住她s.c的底裤,在那儿一手拉着乳罩,另一只手则拿着香水瓶,往乳房上喷香水。把乳房弄得香喷喷后,她又往腋窝里喷香水。做完这一切,她从衣橱里找出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开始往身上套。
想像着她就穿着这么身性感的衣服在舞厅里搔首弄姿,我再也忍受不住了,我头脑一热,冲动之下我一把抱住她,把她扔到了床上。她从床上跳起来,像一头母狼似的蹿到我的面前,睁大着眼睛,狠狠地瞪着我。我被她激怒了,大声地冲她喊,你不要再去那种地方鬼混了好不好,你给我戴的绿帽子还少吗,你知道别人背后都怎么议论你的吗?没想到她比我还硬,她说我是捕风捉影,冤枉好人。
那天晚上,我很痛快地跟她吵了一架。她也没有再去舞厅。但那次吵架后,我们有整整一个星期都没说一句话。还好,那一周她都没去舞厅,这让我的心里稍稍得到了一点安慰。我想等一周后她如果还能坚持住不去舞厅,我将和她和好,否则我就再也不理她了。但一周后,她还是去跳舞了,我终于对她彻底失去了信心。我本来是想和她离婚的,但一想到儿子,我就动摇了。我决定先和她“试离婚”一段时间,给她足够的时间反省,如果她还不悔改,我就毫不犹豫地和她离婚。
所谓试离婚,也是最近刚出现的新事物,就是在两个人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不急于从法律上履行离婚手续,在生活上先真正“离”一段时间,给婚姻一个缓冲区,使双方在远离婚姻生活的各种内容的环境下,体验没有“另一半”的生活,同时也使双方能够冷静地对婚姻进行反思,对他或她进行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