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遭诈骗向房管局误交1429万 退款遭拒上诉

2010/9/27 11:53:0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吴秀云 两名只有小学文化的骗子伪造文件公开叫卖广州市海珠区一处2.1万平方米的土地,企图诈骗6500万元(本报曾作报道)。诈骗案发生后,宏新公司误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财政局交纳了1472万元的“出让金”和“税款”,由于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都拒绝退还误交的巨额出让金。

  南都讯 记者吴秀云 两名只有小学文化的骗子伪造文件公开叫卖广州市海珠区一处2.1万平方米的土地,企图诈骗6500万元(本报曾作报道)。骗子在骗得190万后被抓获,然而被骗的投资公司误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简称房管局)和财政局交纳了1472万元的“出让金”和“税款”,发现被骗后要求相关部门退款遭拒,在广东省高院两次召开调解听证,历时8个月无果后,被骗的宏新公司昨日发函申请省高院立案。

  该地块位于海珠区南泰路,是广东海外投资建设总公司从房管局购得,但由于该公司及其开发这块土地的子公司“南天公司”纷纷遭遇债务危机,导致一直拖欠房管局土地出让金1400余万没有缴纳。致使这块地一直办不下土地证,成了一块“烂尾地”。

  诈骗案发生后,宏新公司误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财政局交纳了1472万元的“出让金”和“税款”,由于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都拒绝退还误交的巨额出让金。无奈,宏新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房管局和财政局告上法院。

  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虽然“宏新公司”是误交,但是“不当得利”的是地主“南天公司”和“海外公司”,应由这两个公司还钱。而实际上这两个公司负债累累,根本拿不出钱来。为此,“宏新公司”认为一审判决不当,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要求房管局和财政局退回被骗子忽悠而误交的钱。几经辗转,导致了上述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