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健 徐韧松
晨报讯 10月25日13时许,在合肥市锦绣大道一在建工地,一男子爬上4楼的脚手架,欲跳楼轻生。
包河巡警610巡控车赶到现场时,男子仍站在脚手架上,对于***和工地人员的劝说,男子始终不加理会,称自己受了委屈。
据了解,男子姓王,30多岁,合肥人。王某之前曾在这个工地从事拆除脚手架的活,而致使其萌生跳楼想法的原因则是工地对他的一个处罚。
工地上的工作人员说,王某在工作时没有按相关规章妥善处置拆除的脚手架,而是从高处将拆除下的脚手架掷下,由此造成了部分脚手架的损坏。相关负责人察觉这一情况后,表示要对王某进行处罚。
可还没等工地对王某下达处罚,王某却做出了轻生的举动。王某说,如果真的受到处罚,他的工钱就不剩下什么了,这样的结果让人实在无法接受。
25日15时左右,***和工地工作人员终于将男子劝下。倪健 本报记者 徐韧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