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冰洁)因害怕担责,将过路老太撞倒后逃逸的三轮车主马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0月26日在七里河人民法院受审。庭审结束后,双方家属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由马某家属赔偿受害人家属4万元。本案将定期宣判。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马某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鉴于其家属在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1.1万余元损失,应在量刑时综合考量。55岁的肇事者马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2010年6月18日晨5时30分许,菜贩马某及妻子驾驶三轮车前往张苏滩蔬菜批发市场进货。当车行至七里河区兰州物资城附近时,将一位过马路的老太太撞倒。事发后马某夫妇拦出租车将伤者送至医院后离开,6时许,伤者因医治无效身亡。事发次日,七里河警方通过本报发布了悬红缉凶消息,寻找线索。4天后,警方根据案发地点的摄像头录像将马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