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被抛荒郊房屋遭强拆续:***副队长被免职

2010/10/28 9:17:4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2.淮河路办事处执法中队队长武装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淮河路办事处执法中队副队长梁珂对事件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除职务;

  10月28日报道 因拆迁问题而被抛至樱桃沟的李付俊、贾灵敏、彭灵枝夫妇以及王卫红,他们向商报记者讲述被抛荒郊的情况时,无一例外,所言均提到淮河路办事处相关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问题。

  此事经商报报道后,无论是网上还是现实中,舆论矛头均指向淮河路办事处。

  对此,10月26日,郑州市二七区委、区政府作出了《关于淮河路办事处违规执法问题的处理情况》,称淮河路办事处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和方式方法上的错误”。

  情况称,对办事处分管***执法的负责人于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执法中队队长武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副队长梁珂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除职务;执法人员王楠楠停职检查;参与执法的4名临时工予以辞退处理。

  《关于淮河路办事处违规执法问题的处理情况》全文

  2010年10月19日,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执法人员违规执法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问题发生后,二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即调查,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区纪委、监察局、法制办迅速成立调查组,对淮河路办事处有关人员违规执法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该办事处执法中队拆除违法搭建、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是正确的,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和方式方法上的错误。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党政纪和组织处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淮河路办事处分管***执法的领导于鑫对事件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淮河路办事处执法中队队长武装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淮河路办事处执法中队副队长梁珂对事件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除职务;

  4.对执法人员王楠楠停职检查,进行岗前培训;

  5.市政科张爱国、孙明明、刘建设、崔景文4名临时人员予以辞退处理。

  10月25日 ,省会媒体报道了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户反映的有关问题后,引起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责成区纪委、监察局成立调查组立即展开调查。

  二七区表示,将深刻吸取违规执法问题的教训,切实加强执法队员的教育,竭力提高执法水平,扎实做到文明执法、温情执法、***执法,坚决杜绝违规执法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七区委、二七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