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阳讯衡阳县三中287班第五列、第四排,原来李辉阳的位子现在已换了主人。9月25日,李在学校与同班同学黄某发生争执,被黄某叫来的另一名高二学生持刀捅伤,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衡阳县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经多方协调,死者家属获赔20万元。
李辉阳只有16岁,衡阳县三中高一287班学生。24日下午14时许,李辉阳与同班同学黄某因小事发生争执,双方约好25日中午进行协谈。事发当日,双方各组织数名同校学生依约在校园进行协谈,协谈过程中,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其中,李辉阳被黄某喊来的高二一学生持刀捅伤。
李辉阳随即被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因抢救无效于25日晚8时许死亡。前日,校内学生对此事三缄其口,而事发现场附近的小卖部人员也都推说不清楚情况。
据了解,高一年级多是新生,同学们之间相识时间也不长,是什么让两个同学会有如此深仇大恨呢?在校园内,流传着几个版本。一种说法称,李与黄是为一女同学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也有学生称,是因两学生素来不和,互相叫来帮手引发惨剧。但这两种说法都没得到证实。据287班班主任称,24日,两人即有争吵,当天,他们班里进行场考试,李辉阳得了86分。
目前,涉案学生已全部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查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目前县三中教学、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记者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