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一对哭泣中的母子与一男子相对而站,突然,男子朝那对母子丢出一大叠百元钞票,撒落后,周边七八个摩托车工、路人不但不帮忙捡钱,反而一拥而上哄抢钞票,将钱塞入自己的口袋。前日下午2时许,途经石狮市区八七路德辉广场的许多人,目击了这不堪的一幕,大家纷纷怒斥哄抢者的不道德行为。
路人许小姐和她的朋友目击了大部分事发经过。
“当时,我和朋友雇一辆三轮车,从福辉路出来,就看见那男子朝母子丢了一大叠百元钞票,估计有几千元,钞票撒了一地,对面一个二三十岁模样的女子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孩,在不停地哭。”许小姐说,被丢钱后,那个女子边哭边捡起地上的钞票。
就在这时,七八个在路边候车的摩的工、路人,一拥而上,开始捡钱。“我还以为他们是帮忙捡钱,没想到他们是在哄抢,捡了钱就往自己的口袋塞。”许小姐说,她还看到那个女子边哭边求路人别把钱捡走,却被其中一个捡钱的路人一把推开。很多人捡完钱,就跑开了,当时风很大,有一张百元钞票吹到她所乘坐的三轮车前,三轮车师傅竟也停下车,把钞票装入口袋,她当面斥责三轮车师傅的行为,对方却反驳“不捡白不捡”。
许小姐说,那名丢钱的男子并没有理会哄抢,迅速离开现场,她怀疑,丢钱男子与哭泣的母子之间有一定的感情关系,那些钱很可能是给哭泣女子用来抚养小孩的。
事发路口一家报刊亭的叶女士说,起先她还以为那对母子遭到抢劫,后来她看到那个母亲手里抓着一大把钱,还抱着一个哭泣的小孩,有气无力地走到她报刊亭旁的小石墩上休息,随后悄然离开,并未见她报警,也未向路人求助。
记者从事发地点所在辖区石狮湖滨派出所了解到,事发后,警方并未接到当事人报警,也没有接到路人的报警。该所一位刑警说,假如钱在哭泣女子的控制范围中,而路人不顾反对,将钱占为己有,有可能构成抢劫罪;假如钱不在哭泣女子的控制范围,路人的捡钱行为则属于不当利益,当事人在索要遭拒时,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