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抢钱连杀4人被抓时携爆炸装置

2010/10/12 1:57: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被告人刘忠利,绰号二娃,男,1977年2月8日出生于汪清县,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无固定住所,户籍地为汪清县复兴镇六道村。公诉机关指控刘忠利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且属累犯,罪行极其严重,提请法院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被告人刘忠利,绰号二娃,男,1977年2月8日出生于汪清县,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无固定住所,户籍地为汪清县复兴镇六道村。

  “没啥目的,就想抢钱。”

  “不为啥,就想杀人。”

  “不知道,想不起来。 ”

  “反正我就知道人都是我杀的,钱也是我抢的,别的不用问了,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这是杀害了4个人,其中包括两个女孩(1个7岁、1个8岁)的被告人刘忠利在法庭上的回答。其满不在乎的态度令在场旁听人员无不气愤,受害者家属忍不住站起来大喊,刘忠利扭过头来回敬了一句:“你来呀,你整死我呀!”

  11月11日上午,延边州人民法院在汪清县法院开庭审理刘忠利抢劫杀人案。

  自称一年前抢劫后杀害4人

  害了四命,被抓时携爆炸装置

  据刘忠利交代,2009年12月26日19时许,他进入汪清县复兴镇居民王怡胜家中,持刀用胶带和布条将王怡胜和前妻董志文手脚捆绑,劫取人民币200元和手机两部,价值820元。后为灭口,先后用灯绳、条幅将王怡胜二人和他们年仅7岁的女儿以及来此玩耍的同村8岁女孩勒死。

  今年1月14日,刘忠利在吉林市落网。被抓获时,发现其随身携爆炸装置,系打工时盗窃而来。

  公诉机关指控刘忠利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且属累犯,罪行极其严重,提请法院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曾因抢劫等被判18年

  1994年12月15日,刘忠利以找母亲为由进入复兴镇六道村周某家,将其手脚捆绑,翻出现金530元,然后将周某***污。刘忠利还于1995年10月26日至27日,分别在金苍村和六道村盗走李某家1双运动鞋,刘某家1头公牛、1架牛车,价值达3800元。

  1996年6月18日,汪清县人民法院判决刘忠利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此后,刘忠利一直在吉林监狱服刑,2009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

  刘忠利在监狱时,父母亲人还去探望过他。出狱后,家人也搬了家,和他断了联系。他无家可归,四处游荡,先后到矿山、木材厂、酒厂打过零工,都觉得干活累,赚钱少,干了没几天就离开了。

  就想抢钱,找目标来到被害人家

  据刘忠利供述,2009年12月26日,他来到复兴镇,因为这里有金矿,认为这里人有钱,打算抢。

  当晚天黑以后,他带着刀和透明胶带,寻找作案目标,结果就来到了被害人家。他推门进屋后,看到里面有一个女人和两个小女孩,他用胶带将女子的手、脚都缠上。

  这时大门开了,王怡胜回来了,刘忠利上去用刀横在王怡胜脖子上,将他捆起来。刘忠利向他俩要钱,他们说没有。刘忠利没有找到钱,再次向俩人要,王怡胜说就200元钱。王的前妻说放在电视柜下面的抽屉内,他找到这200元钱和两部手机等财物,还拿了二人的离婚证。

  口罩掉落,为灭口行凶

  刘忠利下炕的时候,口罩掉了。他交代:当时那个女的和两个小女孩都看着我,我也没心思要钱了,我想那女的一说我长相,派出所的人一定能找到我,我就决定将他们都杀死。

  就这样,刘忠利先是来到小卧室,用布条把王怡胜二人的眼睛蒙上,随后用灯绳、条幅等将二人先后勒死。他又来到大卧室,将两个女孩勒死。

  毁灭证据,剃头逃亡

  刘忠利杀害4人后,并未立即逃离,而是进行了毁灭证据伪造现场的工作:先是将王的前妻遗体搬到大卧室,和两个小女孩的遗体放到一处。随后,将捆绑王怡胜的布条打开,用被子盖上,又用棉袄蒙住了脸。

  刘忠利把布条和自己穿的毛衣都拿到厨房里烧毁,随后用酱油掺水将每个屋子都泼了一遍。离开现场后,他扔掉口罩,剃了头,逃往延吉。

  18天后,在小旅店内落网

  警方从最初的现场看,得出两种意见:一种是男主人王怡胜杀害其他3人后,又自杀;另一种是4人全部被人残杀。

  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他人作案的指纹和脚印,就像从来没有人来过,好像应该是自己人干的。可是,王怡胜虽然和妻子离婚了,他会残忍地勒死自己的女儿吗?他会无故杀害和自己无冤无仇的邻家女孩吗?他如何勒死自己呢?

  这一系列疑点,令警方认定这是一起谋杀案。

  细心的警方还是从现场发现了蛛丝马迹,终于在18天后,将刘忠利在吉林市一个小旅店内抓获归案。

  母亲接孩子,错过一线生机

  本案中有个情节令人遗憾:邻居女孩的母亲来王家接女儿回家,刘忠利非常紧张,马上用刀架在王的前妻脖子上,让她喊话,她就说:“你先回去吧,一会我把孩子给你送去。”

  当时天已经黑了,这名母亲没有进屋,对王家反锁的房门也没有警惕,直接离开了。

  第二天下午,这位母亲来王家接孩子,发现房门仍然反锁,这才有所怀疑。她跳进院子进屋,发现4个人死去多时。

  据了解,当时这位母亲所在单位正好赶上总结,没有时间照料孩子,本想让王家人照看一下,没想到遇此不幸。

  公诉人意见:判死,立即执行

  鉴于本案影响重大,本报2007年感动吉林十大人物之一、现任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庾成日亲自出庭公诉。

  在最后的公诉意见中,庾成日说:公诉机关指控刘忠利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罪行极其严重,应数罪并罚,判决和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刘忠利

  挑衅被害人家属

  昨天的庭审现场,受害人家属一直在旁听席上哭泣,在公诉人展示现场女受害人的遗体照片时,她的哥哥忍不住在旁听席上冲着被告刘忠利大叫了一声。

  王怡胜的父亲也来到现场。他说,自己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死者是他的二儿子。老人对瘦小的刘忠利一个人作案有些怀疑:“我儿子一米七七,可膀了,还当过保安,两个人抱着他都撂不倒,他这个瘦样能一个人就把我儿子杀了?不可能啊,他自己怎么干得了呢?”

  刘忠利一直是满不在乎的样子,一直以“不知道”、“想不起来了”、“不记得了”来回答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

  他对杀害4人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还说了一句:“反正我知道人是我杀的,钱是我抢的,别的你们别问了,我都想不起来了。”

  面对受害人哥哥的大喊,刘忠利也是一脸不屑,他转过头去回了一句:“你来呀,你整死我呀!”

  本报记者 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