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出首份“限高令”
被限期间,禁止乘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费用
总共欠债3335万元,佛山发出首份“限高令”
10“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被限期间,禁止乘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费用
讯(记者/唐梦通讯员/凌蔚)昨日,禅城区法院发出全市首份限制高消费令,限制欠债总额达3335万元的10名“老赖”高消费;在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前,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旅游、度假、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费用等行为,都被明令禁止。
最高欠债1220万元
限制高消费的名单中,欠款最多的是温国强。温国强是佛山市中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时,不少是以温国强本人为担保人。因为客户还不起贷款,加上自己也欠了不少外债,温国强被债权人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温国强向9名原告偿还贷款共计1220万元。
今年,在该批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温国强一直下落不明,没有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据执行法官调查,温国强名下拥有小轿车两辆,别墅一幢,商品房三套,车房一个,并有一间商品房租给别人居住;在强制执行期间,一名女子认为曾经出租的那套商品房由温国强的女儿在居住,不能强制拍卖,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据执行法官介绍,即使把温国强名下的所有房产全部强制拍卖,也无法还清9名债主的债务,而温国强本人还有其他民事案件被佛山其他区法院强制执行。他名下的财产被强制拍卖后,所有债权人都要参与分配,上述9名债权人能够领回多少欠款还是个未知数。
“赖数”的额度如此巨大,较为少见,加上被执行人一直“潜水”,执行法官的工作非常难开展。鉴于温国强的实际情况,禅城法院在限制消费令中责令温国强还清债务前,不得以其财产支付以下八类费用的行为: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高档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同时该指令还明确指出,如果温国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将依法对他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限高令”主要针对三类被执行人
据禅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徐清云介绍,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限高令”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禅城法院在决定是否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主要会考虑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态度和履行能力。被执行人有拒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的行为、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就会考虑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这张限制高消费令则直指那些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情节恶劣的“老赖”们。如欠债时间最长的要数陈国洪,仅40万元的债务在执行阶段就拖了5年,法院一分钱都执行不回来,让申请执行人手中的判决书变成了一张名副其实的“白条”。执行过程中,陈国洪家属自述他们的亲友及父母近年来没有赠送过如车辆、房产、存款给自己,但在陈国洪的妻子名下购有房产,陈刚参加工作不久、月工资不过1000元的儿子名下还有一辆丰田陆地巡洋舰越野车,而陈自己还做包工头。另外,涉及案件数最多的要数佛山市高派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拖欠了11名工人血汗钱共计72万。
徐清云告诉记者,发出限制令的目的,就是为了震慑“老赖”们,迫使他们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市民可电话举报被限“老赖”消费
徐清云告诉记者,虽然有关消费场所以及国土、银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都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但消费场所自主经营、“限高”信息也没有一个简单易行的方式向各部门通报,“限高”人群消费时,相对方未必能够及时作出反应。因此,在配套的“限高通辑网”未正式形成前,法院会首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为发布“通辑令”的主要方式,然后向他们经常活动区域的相关行政部门送达“限高令”,拉起“限高”警界线。
他说,严格处罚“限高人员”高消费行为是保证“限高令”顺利施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市民发现限高名单中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高消费行为,可以拔打禅城法院执行局24小时值班电话(18929939609),值班人员将迅速与案件承办人员联系,争取在第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强制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