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群没有想到自己挂在校园宣传窗的照片会成为痛苦的记忆。
10月15日讯 (记者 蒋小康) 13日,一则名为《冤枉,我不是“校园女杀手”---宁乡县城北中学刘喜群老师的控诉!》的贴子在华声贴吧等知名网络社区疯传,直指媒体关于宁乡县城北中学校园车祸肇事女司机的报道有误,肇事者并非是新闻照片中的高级教师刘喜群而是另一名特级教师邓某。
14日下午,面对记者,“肇事者”刘喜群抑制不住愤怒:“冤枉啊,我不是校园肇事者!”
冤枉:他人驾车,我“被肇事”
10月9日,宁乡县城北中学校园内发生车祸,导致6名学生受伤。事发后,一张标注为“肇事高级教师刘喜群”的照片被网友疯狂转载,刘喜群因此被众多网友冠以“校园女杀手”的称号。
“这件事情对我以及我的家庭打击太大了,根本无法承受”14日下午,在宁乡县城北中学行政办公室,神情恍惚,目光稍显呆滞的刘喜群含泪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她说,10月10日那天,我正在厨房做饭,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朋友在电话里说,你的照片怎么到网上了,现在网上都在议论你,说你是校园车祸的肇事者”。
刘喜群说,10月9日城北中学校园内车祸发生时,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救护工作。“我做梦也没想到,我居然在网上成了肇事者,我的照片被挂到网上成为口诛笔伐的众矢之的!甚至被称呼为校园女杀手。”
旁证:她一没驾证,二没无证驾驶
“确实弄错人了,这对她伤害很大。”城北中学行政办公室廖主任告诉记者,刘喜群没有驾证,也没有无证驾车,事故发生时她正在备课。事故发生后,她紧急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才有她在现场的照片。“但是我们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人把刘老师的照片挂到网上去的。”
同在城北中学教书的汪老师对于刘喜群被误认为是肇事者表示很惊讶,她说:“不可能啊,刘老师怎么会是肇事者?她当时是在救人。”
对此,城北中学行政办公室也于14日发出了《郑重声明》表示,10月9日下午发生在城北中学北校区校园的意外交通事故,肇事女教师为邓姓女教师,并非网上流传的刘喜群老师,请网友们理解,停止对刘喜群老师的炒作。
呼声:希望媒体能帮我澄清 还我清白
“我已经几天没有上课了,整个人几乎都要崩溃了,这几天走路都有点飘。”刘喜群坦言照片被传到网上后压力很大,走在校园里,不时会有学生投来异样的眼光,“我实在受不了这种背后的指点,我的小孩现在正在读高三,这个时候发生这种事情,我担心同学的指点会影响他的学习,而且我和我丈夫的生活收到了极大的影响,不断有朋友打电话来询问”。
刘喜群告诉记者, 宁乡县教育局、宣传部等对她的蒙冤作了很多努力,但效果不是太好,目前照片依然在很多网站出现,各大网站还在纷纷转载。“我希望媒体能够帮我澄清,还我清白。”刘喜群说,她准备15号开始回校上课,“今天精神稍微好一点了,能站稳了,不能耽误学生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