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草药,六旬老汉钟某于4年前结识了与他年龄相仿的曾某,平日交情深厚。曾某因受病痛折磨,曾多次向钟某提出自杀念头。
10月19日,在钟某家中,曾某再一次提出自杀念头,并要求钟某在其吃了安眠药后将其埋葬好,并答应给200元工时费。当日下午,曾某去钟某家后山上,在事先挖好的坑里吃了安眠药十五六分钟后,钟某叫了几声曾某见其未应答,便用泥土将其掩埋了。
10月26日,龙南警方接到曾某家属关于曾某失踪的报案后,经缜密侦查,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抓获,破获该起离奇的间接故意杀人案。
老汉受托“埋尸”
“老钟,我真的不想活了,死对我是一种解脱,你就帮帮我吧,事成之后我把200元留给你。”说完这句话后,曾某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家境小康,但他也有无尽的烦恼。20多年来曾某一直为精神疾病所困,时常向好友钟某哭诉自己非常痛苦,只有死才能解脱。10月18日,曾某来到钟某家中居住,第二天起床后,再一次提起自杀并恳请对方为其埋尸,以免暴尸荒野。见好友受病痛折磨。钟某无奈同意。
10月19日,曾某穿戴整齐,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坑前站定,回头嘱咐钟某:“等我断了气,你就把我埋了吧。”当日下午3时,曾某掏出预备好的安眠药倒入口中,随后进入坑内端正地躺好。十几分钟后,当钟某呼叫曾某无应答时,他便铲起地下的黄土,将对方掩埋。
家属向警方报案
帮好友“埋尸”后,钟某良心一度受到谴责,惶惶不可终日。
今年66岁的钟某家住龙南县,中年丧妻,独自一人拉扯患有精神病的孩子长大,钟某常年靠着贩卖草药维持生计。也正是因为草药,他结识了与他年龄相仿的曾某,二人开始合伙卖草药,一齐采药一道摆地摊,积累下了较深的情谊。
平日里,曾某经常到钟某家小住。10月18日,曾某来到钟某家中居住后,再也没回来。不放心丈夫的曾妻,便向钟家打去电话询问情况,钟某声称曾某不在自己家,不清楚他在何处。起了疑心的曾妻跑到钟家查看情况。发现钟家有件丈夫的红色外套,于是找到钟某进行质问。钟某一开始闪烁其词,接着悄悄把外套藏起,最后强硬地表示人不在钟家。眼见丈夫杳无音讯,曾妻便委托儿子于10月26日前往龙南县公安局报案。
警方擒获嫌犯
接到报案后,***当即进行了调查分析,在听取曾某家属提供的线索后认为钟某有重大嫌疑。10月26日上午,***赶往钟家对钟某进行讯问,钟某很快交代了埋尸的事实,并带领***前往埋尸地点。
曾某究竟是吃完安眠药后死亡,还是钟某对其“埋尸”导致窒息而死?为此,警方对曾某的尸体进行了检测,并将尸检报告送往赣州市刑侦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鉴定,目前鉴定结果尚未公布。
据悉,钟某涉嫌间接故意杀人。11月2日,该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安乐死”刑法明确禁止
记者了解到,“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解释,“安乐死”属故意杀人罪。然而对于其法律后果,一直存在两种争论。一方认为“安乐死”不能阻止行为的违法性,但仍构成刑法上的杀人罪,但处罚可以从轻;另一方认为,“安乐死”虽然在形式上具备故意杀人罪的要件,但“安乐死”是在病人极度痛苦、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提前结束其生命的医疗行为,而医疗行为是正常行为,不构成杀人罪。
关于“安乐死”,法律界的争议也没有间断。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告诉记者,公民生命健康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最重要人身权,虽然我国目前法律对于“安乐死”没有定义,也没有关于“安乐死”的专门立法,但“安乐死”是一种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定要件,与我国关于保护公民生命权立法是冲突的,因此目前我国刑法对于“安乐死”是明确禁止的犯罪行为。
文/张日桥实习生王旭欢记者吴舒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