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因为有立功表现而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林金凯,再次站到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这是该案在一审判决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了原审判决中的林是虚假立功而发回重审的。不过,当天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后,法庭未当庭判决。
律师找警察伪造立功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都提出了上诉。同时,被害人家属对林金凯的立功材料提出了强烈质疑。省高院在审查了卷宗后,发现林金凯的立功材料有重大漏洞。今年4月21日,在张涛死后刚满一周年的这天,省高院到红河中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在被害人亲属及代理人提出了大量证据后,6月30日,省高院作出裁决:林金凯是虚假立功,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红河中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省高院裁定后,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林虚假立功一案,后来查明,28岁的黄波是林金凯的辩护人,去年8月25日,她到看守所会见林时,林为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告诉黄波另一伤害案中的作案人线索。为了帮助林金凯减刑,黄多次找到了承办该案的个旧市公安局金湖路派出所治案中队***万云龙。在黄的多次努力下,万云龙碍于情面,开出了证明材料“根据林金凯提供的线索,经过侦查,我所***侦破了常某某故意伤害案。”当晚,黄波、万云龙等人接受林金凯父亲的宴请和足疗服务。
就是这份盖有派出所公章的证明材料,让红河中院对林金凯作出了有立功表现的从轻判决。
8月31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将警察万云龙和律师黄波向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28日,开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万云龙有期徒刑两年,黄波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但两人都提起了上诉。
被害者家属要求严惩
在昨天的庭审上,记者看到身着囚衣的李祥和林金凯第三次进入审判席,而王奇明因为原判决为缓期徒刑而未着囚衣。
林金凯面对公诉人的询问仍称自己当时酒醉了,追赶张涛时是由于身体失去控制刺了张涛一下,但公诉人立刻指出他的狡辩之处——正是他刺入张涛体内深达20多厘米的一刀,才是造成张涛死亡的主要一刀。
林金凯的辩护人称:林金凯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不是故意杀人。林在看守所也有过9次举报他人犯罪的情况。事情发生后,林家已积极赔付了21万,请法庭给予林金凯从轻处罚。
李祥的辩护人也辩称李是故意伤害,在公安机关抓获林金凯时,李也有立功表现。但他们的辩解,都遭到了受害人代理人的反驳。
庭审结束时,林金凯的父亲要给张涛的父母道歉,但遭到了拒绝。
张涛父亲称,情愿不要民事赔偿,也要坚决要求判处李、林二人死刑立即执行。
期间,张涛的亲属还喊出了“杀人偿命”的口号,但遭到了法警的制止。
庭审结束时,为了避免双方数十人的亲属间发生冲突,法警要求被告人亲属先行退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