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周某酒后与邻居比赛撕钱,结果言语不合发生争执,周某用啤酒瓶将邻居砸成轻伤。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周某案发前在西城区经营一家食品店,房某在其隔壁经营一家服装店,平日貌合神离,暗地较劲。今年6月20日晚,房某经朋友邀请到周某店里吃饭。席间,二人因比较谁赚钱更多起争执,他们商量看谁舍得撕钱,撕得多就证明赚得多。周某先撕了一张百元大钞,房某大笑骂他傻,周某抄起桌上的空啤酒瓶砸向房某,致其左眼眶内侧壁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开庭前,周某与房某达成赔偿协议,对方表示不再追究其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有一定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