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结婚,我想生孩子。”在与记者的聊天中,李明多次重复这句话。图/记者韩敬宇
本报长沙讯 婚后两月,李明惊讶地发现妻子易霞没有生育能力,遂提出离婚,并将妻子告上法庭。
望城县人民法院根据《婚姻法》以“原告对婚姻不好好维系和负责,反而对妻子不尽抚养义务而加以歧视”为由,一审判决不予离婚。后李明再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维持原判。
昨天,本报《婚前买房拟定个人财产,你怎么看?》报道见报后,李明致电本报,称自己“看到了希望”,准备上诉。但律师称该条款目前还只是草案,不具备法律效力。
“我想结婚,我想生孩子。”在与记者的聊天中,李明多次重复这句话。
李明28岁,在某单位做后勤工作。9岁那年,因车祸导致其头部重伤,之后落下残疾,走路、讲话、反应等“都比常人慢半拍”。在这段婚姻之前,李明曾跟另一名女孩登记结婚。由于女方一直不愿意住到李明家来,后两人离婚。去年9月,经人介绍,李明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易霞,易霞比李明大8岁,相识50天后,心急的李明就与易霞扯了结婚证。然而婚后两月,李明带易霞去医院做检查,发现其输卵管有炎症——这意味着,他们很可能没有孩子。
李明是家中独子,如果他没有小孩,这意味着什么?李明的父母也开始着急起来。
之后,李明的父亲李建带着媳妇和儿子找到生育专家,希望通过试管婴儿技术“造一个孙子”。可易霞又被检查出患有继发型肺结核病,不能进行试管再造婴儿。希望再次破灭。
今年4月,易霞离开李明住回老家。3个月后,李明将妻子易霞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易霞同意离婚,但要求李明支付其6万元精神损失费。“我们在她身上砸了不少钱,她有那些病之前又不告诉我们,凭什么还要我们给钱?”显然,李明一家认为这不合理。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到身在望城的易霞。易霞在电话里称没有满意的“分手费”,自己宁愿一直拖下去,“大不了不结婚了”。
记者王欢 实习生谢吉 黄天雄
[律师答疑] 李明可以离婚吗?
秦希燕律师事务所曾技芝律师
按照目前的《婚姻法》规定,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法院判处离婚的情况只有四种,因被告不能生育要求离婚,是法律不准予的。不过,原告可以在一审或二审结果生效6个月后,再向法院上诉,这时候法院会考虑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虽然目前最高法“婚姻法解释三”中有提到“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但是目前这只是草案,还没有获得司法委员会的通过,更没有公布实施,所以依然是无效的。
(应被采访者要求,文中名称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