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愤怒了,和她家大吵了一场。回来后,把事情都告诉了我,对于这种禽兽不如的杂种人家,我恨不得拨其皮,食其肉,饮其血,抽其骨。但想想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走极端也不能解决问题,还是先安慰安慰自家父母吧。
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月,还要等三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经过三个月来的不懈努力,联系了不少法律界的朋友,他们都愿意帮我。
还有三个月,希望能彻底与这种禽兽划清界限,他们愚昧、无知、文盲、法盲、乱伦、诈骗,人性啊人性,素质差的就是这种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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