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武公宣 记者 胡莉)“我被抢劫了!”11月13日晚,簇桥派出所接到王明报警,他声称自己的车被李谦抢走了。3天后,***把车找了回来。一调查,***却根本不是这样……
王明是租车行老板,11月12日,李谦找王明借了车,却没有按时还车。第二天,王明越想越气,于晚11时许来到派出所,做出表情慌张的样子,描述起来:“他们抢了我的车!”王明说,李谦打来电话说要租车。前去约定地点的途中,被一个“跛子”拦了后强行推进车内,李谦随后与“跛子”一起,抢走了他身上仅有的79元。
接到报案后,***很快发现了被“抢”车辆,李谦也“落网”了。李谦被捕后大呼冤枉:“我没有抢车,车上的亲友好友都能作证。”
在***的一再追问下,王明承认了自己报的是假警。目前,王明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