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未婚生子 怕女人如狼似虎
香港离婚的代价不仅高且不确定,法院判决时会考虑男女双方的赚钱能力、各自经济需要等因素,由于豪门财产多,在离婚时,要支付的代价也相当高。为避免离婚支付高额赡养费,不少海外名人在婚前与对方签订协议,约定未来离婚后,对方最多可分到多少财产。
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赵梅君与纪天昌指出,这种婚前协议在美国除非显失公平,否则法院通常会加以承认,但在台湾可就行不通了。因为台湾对此类协议并未规范,如果在婚前就以离婚为前提,签订财产分配协议,可能会被认为违反公序良俗而失去法律效力。
在台湾若为了避免离婚付出太高代价,通常是在结婚后,双方先约定采取夫妻分别财产制,各保有名下财产所有权,则离婚时,对方就不能要求行使剩余财产半数请求权。例如郭台铭再婚后,就和年轻新妻曾馨莹到法院办理分别财产制登记。
从这些法律可以看出,虽然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但一旦离婚或发生继承情况,涉及财产分配,就是整个家族的事了,而离婚代价愈高,继承时对配偶的保障愈多,豪门婚姻的“财产风险”也愈高,也无怪乎港台的富豪公子们,会出现只要小孩不要婚姻的现象了。
未婚生子:极坏的情感模式
这种未婚生子的模式或许适合保全富豪家族的财产,但是无论对于家人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伦理伤害。中国是有着强烈家庭传统的国度。未婚生子的行为,在尊重个人隐私的社会里,即使不被侧目,起码是不应该得到赞扬和肯定的。这是纯属个人的事情,可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但着实用不着提倡
对于女性来说,这样的行为是极大的不尊重。并不是每个女人都如狼似虎的觊觎富豪的财产。当然通过嫁入豪门来得到更好的物质生活,是人们对常见的女星富豪配对的一般解读。但是想必这些女人也不会一上来就带着离婚并瓜分财产的野心。女人说到底都是渴望稳定的家庭生活的。而提出未婚生子的男人,倒是一开始就做好了让钻石单身的自由永久有效的准备了。
对于富豪之后,这不明不白的父母关系,倒是会让其受到更大的伤害。自己的父母没有婚姻关系,这恐怕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打击。倘若这一切的原因起源是因为父亲的财产神圣不可瓜分,那更是抽自己嘴巴的理由了。
富豪家族更在意自己的财产,会不会肥了外人田,殊不知,通过未婚生子来延续香火,保证财产聚集的行为,只能让所谓的“家族”蒙羞。无数事实已经证明,豪门出贤女,无论对于家族还是后代,都是福气。如此看来,那些不管差了几岁的富豪婚姻,婚前公证,奉子成婚,等等,简直太厚道了!而婚后迟迟不育,或是连连生女,都没有抛弃儿媳的,更是令人敬仰了!
富豪的选择,是基于难以数计的身家上的。而给社会大众带来的恶劣影响,却不分阶层。有份体面工作或是自己有生意的男人,怕是更要寝食难安了。不管财产几何,先怕女人是来分钱的。这不是给日益严峻的婚恋现状雪上加霜吗?
落实到平凡男女,还是要了解,那些人的财富不可想象,对于婚姻的需求也是不同于凡人的。其实正常女人没那么如狼似虎,男人若想也有个安稳的家,那就抱着安稳的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