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出我和前夫的离婚究竟是谁的错,两个人在一起不合适,就好合好散了。父母都没说什么,我离婚那年,只有27岁。27岁的女人离婚,在当时还是稀罕事。我的同学们总是开玩笑地说,他们还没有结过婚呢,我都已经完成了一次婚姻历程了,真是前卫得很。我也不觉得有什么,第一次婚姻,并没有切肤之痛。
可是和潘越结婚就不同。遇见他那年,我已经30岁。尽管爸爸妈妈都是开明的人,他们仍然认为婚姻是一个女人的归宿,所以极尽可能地托人安排相亲给我。
可能是因为太挑剔,我见到的那些男人,或者自恋猥琐,或者是油头粉面,没有一个能入得了我的眼。所以见到潘越之前,我也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直到我见他的第一眼,才彻底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叫一见钟情的事情存在着的——他有着那么干净而温暖的笑容,像是暖冬的阳光,有感染力却不会灼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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