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拔昏迷妻子呼吸管致死续:两家谈判录音曝光

2010/12/11 7:01:1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去年2月,文裕章拔去昏迷妻子胡菁的呼吸管,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2月16日下午3时许,文裕章在ICU病房探望胡菁时,听护士说胡菁病情没什么变化,就趴在胡菁床前哭起来。护士证言得到证人何某、陆某证言的印证,综合评判文裕章与胡菁死前感情和睦、子女双全、家境优裕,法院认为文裕章所述作案动机真实可信。

9日,文裕章和其他犯人上警车准备离开。《南方都市报》供图

9日,文裕章和其他犯人上警车准备离开。《南方都市报》供图

  去年2月,文裕章拔去昏迷妻子胡菁的呼吸管,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9日10时,深圳市中院一审判决:文裕章故意杀人罪成立,但情节较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宣判后,文裕章表示服判,不上诉。胡菁的母亲和姐姐则认为“不公平”,其母当庭大喊“还我女儿”。

  ■缘起

  男子拔管致妻死亡

  去年2月9日,34岁的胡菁在卧室摔倒。其夫文裕章对警方供称,当时他在阁楼熨衣服,听到声响下楼发现妻子倒地,连忙呼救并送医院。医生称其呼吸停止时间过长,造成脑损伤,接近于脑死亡状态。2月16日,文裕章在ICU病房强行拔去妻子呼吸管,妻子呼吸衰竭而亡。

  昨天,法院宣读了判决书全文,全文结构清晰、文笔讲究。经法院查明,2009年2月9日20时许,胡菁在位于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家中昏倒,文裕章和胡菁母亲肖桂莲等人将胡菁送医抢救。次日凌晨0时许,胡菁被转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

  2月16日下午3时许,文裕章在ICU病房探望胡菁时,听***说胡菁病情没什么变化,就趴在胡菁床前哭起来。过了一会儿,文裕章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病房内的***、医生等人见状上前制止,并表明要给胡菁重新插管实施抢救,但文裕章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并称要放弃治疗,说不想救了,病人太痛苦了。当天16时许,胡菁死亡。

  ■宣判

  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法院认为,文裕章强行拔去其妻身上所附抢救设施,致其妻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文裕章案后能够主动投案且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可予减轻处罚。文裕章表示愿意全额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已全额给付,应认定为具有明显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评判本案发生于配偶之间、文裕章系初犯、故意杀人但属情节较轻、能够自首、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近亲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及众多居民联名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等情节,对文裕章宣告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一审判决文裕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文裕章表示服判,不上诉。胡菁的母亲肖桂莲和姐姐胡蓓则认为“判得太轻,不公平”,肖桂莲当庭大喊“还我女儿”。

  ■赔偿

  死者家属获赔128万

  肖桂莲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28.5万元的诉讼请求。9日法庭宣布,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文裕章愿意全额赔偿,肖桂莲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予撤诉。目前,文家已支付了这笔赔偿款。

  据悉,肖桂莲在区法院的民事遗产纠纷案和状告医院一案,则需在此案尘埃落定后才能继续审理。

  9日,法院宣判后,文裕章的哥哥文裕彬为他办了取保候审手续,并接他回家。

  ■幕后

  文胡两家谈判录音曝光

  文裕彬提供的一份去年5月的录音显示,文裕章试图与胡蓓和肖桂莲沟通。文裕彬说,胡家也是受害者,他提出补偿他们50万元,以后每年支付2万元,他们拒绝了。

  以下是录音片断:

  胡蓓:你说50万,我看这50万不够。起码1000万。

  文裕彬:为什么?

  胡蓓:我觉得是有根据的。

  肖桂莲:他们(文裕章)两公婆的财产,再加上岗厦145号拆迁……我们算下来大概有1000多万。

  文裕彬:那小孩还要养啊。

  胡蓓:小孩算小孩的。算出他们夫妻总共有多少(财产),一半是文裕章的,一半是胡菁的,文裕章已经没有权利继承他的那部分,胡菁这一半由我妈妈和两个小孩来继承。我妈妈有1000万的继承权,两个小孩都有1000万的继承权。

  肖桂莲:你们要是接受不了,我们就只有上法庭了。你们要是自己解决得了,警方那边,我们可以做做工作,法院检察院我们可以说“轻判”……

  文裕彬说,这份录音证明了胡家在大家面前摆出受害者的面孔,背地里却向文家伸手要钱。

  9日,胡蓓承认了录音的真实。她说,1000万是她母亲该得的遗产。

  ■三大焦点

  关于作案动机

  胡菁母亲肖桂莲说,文裕章与第三者张某关系暧昧,文裕章拔管子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文裕章怕胡菁醒来和他离婚分财产,怕胡菁不死第三者不能进门。

  法院认为,经查,***证实文裕章听她讲胡菁病情没变化,文裕章趴在胡菁床前哭起来;文裕章拔管后阻止医生、***对胡菁进行救治并称要放弃治疗,说不想救了,病人太痛苦了。

  ***证言得到证人何某、陆某证言的印证,综合评判文裕章与胡菁死前感情和睦、子女双全、家境优裕,法院认为文裕章所述作案动机真实可信。肖桂莲所述无证据证实,不能采信。

  关于本案性质

  辩护人说,靠呼吸机维持心脏跳动并不意味着人还活着,故胡菁的死亡与文裕章拔气管插管没有关系。

  公诉人说,从法学关系上来看,文裕章确实实施了在被害人病情发展过程中拔掉呼吸管的行为。无论从医学还是法学角度,文裕章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人只要生命特征存在,即应认为其享有法定权利,任何人均无权以任何借口终止其生命。公诉人所述具有事实与法律的依据,应予支持。

  关于胡菁死因

  福田公安分局《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结论为:胡菁脑血管畸形伴破裂出血,脑出血集中在大脑基底部、脑干及小脑部位。死因为胡菁住院期间有自主心跳,而无自主呼吸,由呼吸机维持呼吸,被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