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刘晓燕 陈乐伟 引人关注的深圳“拔管杀妻案”于前天宣判(详见本报昨日深圳读本报道),审判该案的法官因被质疑轻判,而感到压力。然而其撰写的判决书被认为融合情、理、法、人文关怀等,受到公众的关注。
胡菁遗体尚未火化
文裕章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胡家有5天时间来考虑是否申请抗诉。胡家聘请的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先生昨天表示,是否申请抗诉,由当事人肖桂莲决定。
不管是否抗诉,胡家的时间表上都还有两起官司:胡菁的遗产继承官司、向深圳市二院索赔案。两起案件都因文裕章“拔管杀妻”案尚未判决而中止。
胡菁的遗体目前仍保存在殡仪馆中。据了解,深圳殡仪馆一天的保存费用是100元,按照这个标准计算,到现在为止保存费用已经超过6万元。
文家昨天称,事情还没有结束,不过胡家要继承胡菁的财产,将不会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判词被指很有文采
昨天,公众注意到,拔管杀妻案的判决书中一段判词十分有文学水平,让人感觉过去那种冷冰冰的法律也具有了温度,以前看惯“八股”一般死板的判决书的人也忽然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韵味。
南都记者昨天试图联系判词的撰写法官,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据一些熟悉该法官的人士介绍,这位法官在业务上水平比较高“确实比较有才”。
●两种声音
安乐死合法化前文裕章有罪
深圳市律师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淳锋律师事务所陈正沓认为判决定性正确,量刑适当。陈正沓认为,在中国,安乐死的案例判决结果基本都围绕这样一个结果,在他看来,该案虽然是脑死亡的争议,但也类似于安乐死。
文裕章案与安乐死有区别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事法专家彭勃博士认为,文裕章案的判决定性正确,量刑过轻。
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法的彭勃也认为该案可以归类为安乐死案例。但对于判三缓三的量刑,他认为“确实轻了”。他认为,需充分考虑文裕章的拔管动机,而且此案类似安乐死,与安乐死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