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工伤认定一直很难 部分认定历经5年(图)

2010/12/21 14:25: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申长辉(中)知道自己的工伤认定不容易,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能有结果。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说,这次《工伤保险条例》修改草案规定非机动车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对于电动车事故明显增多的现实非常有用。

律师称工伤认定一直很难 部分认定历经5年(图)

  申长辉(中)知道自己的工伤认定不容易,不知道要多长时间才能有结果。本报记者孙国祥 摄

  本报记者 张焜

  上下班途中遇非主责交通事故将认定为工伤、工亡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标准提高……近日,《工伤保险条例》修改草案引人关注。五项重要修改的背后,其实是长期以来的工伤认定之困,以及认定后获得救济之难。

  众多案例表明,工伤认定难,已经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由于不少无良企业故意拖延,有的工伤认定会历经5年,多达15个环节甚至更多。日前,国务院宣布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扩大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认定到底要过多少关?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能否改变工伤认定难的现状?

  光为受理,就折腾了一年

  “单位只要不配合,工伤认定‘一直’都很难。”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宫惠玲律师特意突出了“一直”两个字。工伤认定从申请这第一步,就让一些工人难以前行。

  12月10日,租住在青州的申长辉接到了法院立案通知。

  2006年10月2日,他和一位同事吃完晚饭返回单位宿舍时不幸遇车祸,虽然接受了两次开颅手术,但仍昏迷不醒,最后被医生判定为植物人。3年后,在父母“倾家荡产”的照顾之下,申长辉奇迹般恢复了意识。

  2009年12月份,由于肇事方一直逃避执行,赔偿款无法到位,家徒四壁的申长辉开始申请工伤。但劳动部门认为申请工伤时已超过法定时效,不予受理。

  2010年初,申长辉将劳动部门告上法院。2010年9月6日,青州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申请(本报9月8日A05版报道)。法院判决后,申长辉马上申请了工伤认定,11月26日,经过复议后的工伤认定结果仍是“非工伤”,申长辉不服,将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

  申长辉坚持认为,自己就是在下班途中受伤。但是,证据目前似乎只有他自己的说辞,连事发当天在现场的同事也找不到。而工作单位方,确实能够拿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足以认为可以形成证据链的证据。为工伤认定是否受理的问题,已经折腾了一年。

  工伤认定难,已经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可连申请都不被受理,怎能不让收入微薄的工人们望而却步?

  申请历时5年,赔偿仅几万

  按律师的经验,通过各种“手段”,工人们好不容易让劳动部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但以后的程序令不少人难以支撑。

  2004年,在印刷厂工作的孙先生将一只胳膊卷进了印刷机里,至今无法恢复正常。当时他主动申请了工伤认定,单位却在这时提出他不是单位员工。孙先生只得先提请劳动关系仲裁,然后又到法院一审、终审才确定了劳动关系。

  随后,单位又称孙先生不是在单位受伤的,孙先生又花时间去找证人、证言,而多数同事怕丢饭碗,无法出面作证。好不容易出来工伤认定了,对方又随意找了个理由申请复议。就这样,5年后,孙先生终于得到了赔偿,却只有几万元。

  企业为何不能直面工伤,及早解决问题?律师、法官们的说法一致:没有缴纳劳动保险。没有缴纳劳动保险的,要自己承担职工全部的工伤赔偿,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当然是能拖就拖,能少给就少给。

  “有的企业很懂得使用条例。”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刘国栋律师说,一旦有职工受伤,马上一切待遇跟上,说以后一定负责,这样一些工人就没有想过要工伤认定。一旦申请认定的一年时效过去,单位马上翻脸。

  曾任潍坊奎文区法院民一庭庭长的孙涛说,每年法院都会接到这样的侵权案件,有的本是工伤,却专门要打侵权,就是为了躲过工伤官司的复杂和漫长。

  难道要让伤员在47小时59分59秒内死亡

  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李金元律师说,工伤“系列官司”中,工伤认定是最愁人的。“条例中,有关工伤认定的只有7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中,患职业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等6种具体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3种情况视为工伤。这似乎已经很具体很全面了,但在实际操作中,9种“具体”的条款也常常“捉襟见肘”。

  李金元律师举了个例子。一位潍坊市民骑着摩托车下班回家,在路上出了事故不幸丧生。单位方就提出,该员工下班回家仅需要20分钟,可事发地点不在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也超出了通常回家的时间,据此认为不应该是工伤。一个人走多远、走多长时间才算是在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工伤,劳动保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大得“惊人”。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说,这次《工伤保险条例》修改草案规定非机动车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对于电动车事故明显增多的现实非常有用。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宫惠玲律师提起认定条款时,也尴尬地笑了。她说,条例中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一条规定让人们尴尬不已,难道看到病人不行了,赶紧让他在47小时59分59秒之前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