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生女儿 丈夫要离婚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肥西法院获悉,丈夫李伟因为妻子王梅生了一个女儿,竟然诉至法院称双方感情不和要离婚。此诉讼要求被院方拒绝。
家住上派的李伟与王梅同住一村,青梅竹马,经过自由恋爱于2007年走入婚姻殿堂。婚后小两口的生活有滋有味,2008年生育一女。可是正是因为这个女儿的降临,使这个幸福的家庭逐渐开始了变化,李伟变得不像从前那样笑口常开,而是经常一个人坐在家里发呆,也很少与王梅沟通。王梅因为女儿的出世,便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放到了女儿身上。
2010年12月,王梅突然接到丈夫的诉状,李称: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性格不和,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感情破裂,所以要求离婚。在法庭上王梅非常气愤,质问李伟为什么胡说两人感情破裂,李却哑口无言。法官经审理查明,原来李伟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妻子王梅生了女儿,其父母一直耿耿于怀,经常在其面前说三道四,鼓动李伟离婚,李经不住父母的劝说,于是草率地提出离婚。肥西法院认为李伟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严重,两人感情基础牢固,据此判决双方不准离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袁祖云 宋建忠 本报记者 杨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