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受贿134万获刑11年

2011/1/14 15:53: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白雨)因受贿和挪用公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毕安乐被判刑11年。2007年8月,因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襄樊正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赵某找到毕安乐,欲从襄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毕安乐未同意。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白雨)因受贿和挪用公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毕安乐被判刑11年。昨悉,因毕安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正式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毕安乐共受贿134万元。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毕安乐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贷款提供便利,先后6次收受开发商贿赂131万元。在本单位办公楼装修期间,为他人承接工程提供帮助,受贿3万元。

  2006年6月和11月,经毕安乐审批,湖北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虚假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资料,先后两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贷款824万元。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送给毕安乐8万元表示感谢。

  2006年至2008年,襄樊久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同样的方式,先后3次违规贷款1540万元,之后送给毕安乐20万元;襄樊汇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贷款1228万元,送给毕安乐40万元;2009年,襄樊汇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次违规贷款146万元,后以拜年为名送给毕安乐10万元;襄樊恒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两次违规贷款582万元,送给毕安乐20万元;襄樊天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先后3次违规贷款1488万元,后送给毕樊城老汽车站地产开发项目30%的干股。毕安乐为确保干股的兑现,同时又不暴露自己,就让朋友代其操作,朋友分别交给毕安乐现金20万元和13万元。

  2007年8月,因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襄樊正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赵某找到毕安乐,欲从襄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毕安乐未同意。赵又提出高息向个人借款,毕安乐让赵找本单位的吴某办理。2007年8月27日,吴某及解某在未提供担保等手续、贷款材料不全的情况下,经毕安乐批准,分别从襄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20万元,各自又自筹5万元,毕也筹资50万元,3人共计筹资100万元,借给该公司。解某及吴某分得利息8.25万元。2008年9月5日,解某、吴某分别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还了各自的20万元贷款,并支付了利息。

  去年5月21日,毕安乐在单位员工受贿犯罪被查处时,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案发后,赃款被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