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穆奕 通讯员 朱曼莉)被同居女友杨某骗去了53万元积蓄后,李某决定托朋友郑某帮其追债。不料,竟又被郑某等3人骗走10万元。昨天,记者从海淀检察院获悉,郑某等3人已因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
2007年4月,李某与东北女子杨某相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二人便开始同居。不久后,杨某以家中父亲有病急需用钱、丹东老家盖房为由,先后向李某索要钱财,共计53万元。2007年底,杨某悄然离开,从此杳无音信。
事发后,李某才发觉,杨某与其交往仅仅是为了谋财。于是,他四处托朋友帮忙寻找杨某,试图追回被骗钱财。2009年8月,得知此事的朋友郑某带着关某及另一名男子来找李某,并称其可以托关系迅速立案,并可以通过卫星定位等手段帮其抓到杨某。李某听罢,当即答应事成之后,给其23万元好处费。
随后,关某带着李某,找到自己在公安部门工作的同学聂某,详述了事情原委。然而,聂某当场表示,杨某是在男女朋友关系的存续期间,以交友结婚等目的索要钱财的。如今杨某不在案的情况下,很难认定为诈骗犯罪,因此不符合立案条件,并没有同意立案。不料,为了谋取好处费,次日,关某谎称已说服聂某,成功立案,从李某处骗取了10万元。然而,杨某迟迟未被寻回,李某去有关部门询问,这才得知公安机关并未立案。得知自己受骗,李某打电话报警。经调查,***将关某等人抓获,追回了10万元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