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夜吵醒打开窗户观看被砍成重伤

2011/1/30 14:29: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凌晨2时,他被外面的噪音吵醒,开窗看了一眼,谁知招来“杀身之祸”,被人持刀砍成重伤。由于几人弄出的声音太大,住在宾馆铺面手机店内的季某打开窗户观看,便遭到赵某辱骂。

  凌晨2时,他被外面的噪音吵醒,开窗看了一眼,谁知招来“杀身之祸”,被人持刀砍成重伤。日前,宾川县法院对这起因寻衅滋事而故意伤人的案件进行宣判。赵某等4人以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3年6个月至2年6个月的刑罚。

  法院查明,2010年6月22日凌晨2时许,赵某等人在宾川县平川镇某宾馆准备和被打的朋友去吃烧烤。为防身,他们携带了砍刀、锄头把外出。

  由于几人弄出的声音太大,住在宾馆铺面手机店内的季某打开窗户观看,便遭到赵某辱骂。季某未理睬关上窗户,赵某认为季某瞪了他,于是敲开季某的门。不过赵某的同伴何某认识季某,于是劝阻赵某,赵某等人极不情愿地离开。

  随后,赵某一行和朋友杨某碰面,赵某对杨某说:“有个人瞪我。”杨某一听,便邀约赵某等4人,再次敲开手机店门,杨某用刀抵在季某肚子上,何某和李某分别拿着刀子和锄头把围上去,赵某持刀砍伤季某面部、头部和手部等部位。经鉴定,季某受重伤,达10级伤残。

  法院认为,赵某等4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并达10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赵某、杨某对受害人实施了主要伤害行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于是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判几人共同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22000元。

  记者 曹红蕾 通讯员 肖建宏(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