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警车路经交通事故现场未停车被停职

2011/2/14 23:17: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2月14日下午,海口市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经调查证实,2月11日上午路经海口市第十一小学门口轻微交通事故现场没有停车的警车隶属保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当时开警车的民警余某于14日下午被停止执行职务。

  2月14日消息(记者 陈丽娜) 2月14日下午,海口市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经调查证实,2月11日上午路经海口市第十一小学门口轻微交通事故现场没有停车的警车隶属保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当时开警车的***余某于14日下午被停止执行职务。

  2月11日上午,海口市第十一小学门口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赵某(男、55岁、东方市人)骑自行车从大同路拐入广场路时,被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撞倒,***余某驾驶警车途经现场时,没有停车。***及120救护车随即到场,赵某被送至医院后证实是轻微伤,已于当日离开门诊回家。

  自报道警车“见危不救”的相关视频后,引起广大网民的强烈反响,海口警方高度重视,纪检督察部门即时调取了监控资料,介入调查,因监控录像不清楚,警方又采用人工排查的方法,2月14日下午确认该车情况。

  目前,***部门已按事故情况进行处理,海口市公安局也对赵某进行了慰问。***余某当时路过事故现场没有停车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警方表示,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纪严肃处理;并将通过此事教育全局***牢固树立“人***察为人民”的观念,继续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