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弘
晨报讯 赵某因没交房租被房东“请”出去,但却留下大门钥匙。此后再次进屋抢了租客李女士的钱财,又强行亲吻对方。在其逃离不久便被警方抓获,昨天下午,徐汇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嫌抢劫罪案。
赵某租住在零陵路29弄某户的三室一厅内,房东将房子分隔成四个房间出租。赵因两个月没交房租被房东赶出,但他没交出钥匙。去年10月19日下午3时,赵某用原租房的大门钥匙开门进入,谎称物业人员骗得租客李女士打开其分租的房门强行闯入,采用捂嘴、扣脖子等手段将李女士按倒索要财物。在抢得李女士化妆包内190元后,又将李女士压在床上强行亲吻,在李女士挣扎呼救后,赵某随即逃离。
李女士随后在好友的陪同下报案,当天,警方在小木桥路某网吧内将赵某抓获。到案后,赵某承认犯案。但在庭审中,他全然否认这一事实,“我没有抢劫、捂嘴,门是她自己开的,钱也是她自己给我的。只是走的时候拥抱了她一下,可能是拥抱的时候,无意间亲到,那么我承认。”
赵某称,案发时他已经30天没吃东西了。当时很饿,身上只有身份证、几张无用的银行卡,还有一把以前的租房钥匙。“我想回去跟以前租房的人借钱。”
赵某说,他敲门,但里面没声音,于是便自己开门进去。进去后,他又依次敲了四个房间的门,仍没人回应。“没有人,我又饿。我就自己去翻冰箱找吃的。”
没过一会,突然有人打开房间门问:“谁啊?”开门的正是本案的受害人李女士。李女士见一个陌生男子出现在屋内,还吃着东西,忙追问:“你是谁?”这让原本以为没人的赵某吓一跳,忙谎称自己是物业的。
李女士觉得不对劲,准备关门。赵某上前用手脚顶住李女士的房门说:“江湖救急,借200元,我会尽快还你的。”
赵某说,李女士便坐在床上翻包给他钱,先给了100元,然后又给了他90元。“我觉得那个女的很好,就上去拥抱了她。后来那个女的挣扎摔倒后,我发现不对,连声说了三声对不起便走了。”
离开案发现场后,受惊的李女士找来好友报案了。
李女士说,我要关门,他不让。用右手捂她嘴、左手扣她脖子威胁她交钱。李女士无奈给他钱。谁知,他拿了钱后,竟冲上来,将其按在床上亲她。李女士忙喊:“我朋友马上回来,我刚做了人工流产,身体不好,你不要这样。”
赵某一听,收手离去。
对此,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赵某使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190元,其行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经法院审理,确认赵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处罚。鉴于本案为初犯,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又因抢劫数额较小,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