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听说母亲住房将拆搬回家 双方已10年未来往

2011/2/18 2:09:2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十年前,男子因琐事再也不与老母亲来往,节假日也没有来看望过。对此,江岸区司法局法律专家表示,母子关系是“血亲”,在法律上血缘关系无法断绝,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

  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爽)十年前,男子因琐事再也不与老母亲来往,节假日也没有来看望过。如今,一听说母亲名下的房子要拆迁,他竟然卷起铺盖就要搬过来住,严重影响了80岁母亲的生活,母亲一怒之下,想要与其断绝母子关系。昨日,男子的姐姐胡女士致电本报进行法律咨询。

  胡女士表示,她今年已经近60岁,一直跟老伴、母亲共同居住在母亲名下的一套老房子里,面积只有30平米,母亲的吃穿住行都由她两口负担。她的弟弟胡平(化名)在十年前因为父亲的遗产跟母亲发生纠纷,从那之后就再也不跟母亲来往,去年母亲过80大寿,他也不见人影。母亲有时候想他想得厉害,让胡女士跟他打电话让他回家看看,他也从来不予理睬。

  去年年底,胡女士接到通知:母亲名下的这处房子即将拆迁。没过多久,十年没露面的胡平竟然出现了,还带来了很多礼品,母亲又惊又喜。但是随后,胡平却表示,想搬过来与母亲、姐姐一同居住。母亲没同意:房子本来就不大,还已经住了三个人,怎么能住的下呢?胡平就不乐意了,天天卷着铺盖在门口闹事。老母亲被他闹得实在无法忍受,便让胡女士来咨询,是否能与胡平断绝母子关系?

  对此,江岸区司法局法律专家表示,母子关系是“血亲”,在法律上血缘关系无法断绝,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为保险起见,母亲可以提前留下遗嘱,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将不能继承财产。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可以自书,也可以代书,代书要注明见证人、代书人、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