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郑在宾馆淋浴的时候,被卫生间隔断的玻璃划伤,差点丢了性命。宾馆赔付了两万余元医疗费用后就再也不过问了,小郑无奈把宾馆告上了法庭。
小郑告诉记者,他于2009年8月7日入住合肥某宾馆。在他洗澡时,卫生间的淋浴玻璃隔断破碎,由于不是安全玻璃,导致小郑手臂被割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宾馆支付了21000元医疗费,余款拒绝赔偿。小郑因此起诉宾馆,提起了22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开庭过程中,宾馆方面称,小郑受伤后,宾馆出于人道主义已经支付21000元让其治疗。现小郑治疗结束,宾馆对小郑的伤害后果不应承担责任,故要求法院驳回小郑的诉讼请求,此外宾馆还反诉要求小郑返还垫付款21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郑在宾馆住宿淋浴时,因浴室玻璃隔断破碎致右上肢受伤,伤残程度为十级的事实清楚,应予以确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包河区法院判决宾馆另外再赔偿小郑6万余元。 丁雷 仇雪霞 本报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