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 《联合报》4月13日报道 台湾新北市年逾半百的谢姓男子育有一子一女,经济状况不佳。2002年他女儿读小学一年级时,谢就趁机猥亵,翌年还性侵得逞,且每星期2到3次;法院认定每周两次,即8年多来,性侵女儿718次。
谢姓男子曾威胁女儿“不可以跟别人说,不然你就完蛋”。去年6月小女生已经念初中三年级,参加班上聚餐时,老师发觉她怀孕,才追问出上情报警,并由社工紧急安置被害人,验出腹中胎儿是谢的种。
士林地院审理时,共判谢4739年零10个月徒刑,执行16年。法院解释,根据“刑法”,有期徒刑的上限为20年,判16年并不轻。检方将等收到判决书,再考虑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