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9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杨愿) 谎称自己是国外某大型集团公司驻中国特别人员,可为国内企业引资35亿元,赵某成功骗得中间人签订引资合同,并获得先期支付的运作费用130万元。而事实上,赵某只是名普通农民,所谓引资之事完全子虚乌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赵某批准逮捕。
2010年1月,小学文化程度的赵某向刘某假称自己是美国UN集团国际组织驻中国的五人小组成员之一,能为国内的企业引进资金,实际上该公司并不存在。2010年3月,赵某与刘某签订引资协议,约定赵某通过英国的英克公司开具信用证,为黑龙江某农业科技公司引资,赵某于10日内完成第一单引资,每周应完成不低于两次的引资,直至引进的35亿元资金全部到位,刘某则交付赵某150万元作为前期开具信用证的费用。
协议签订后,赵某带来一份英文函件,谎称UN集团总部已批准该项目。为免刘某生疑,赵某还与刘某等人赴黑龙江考察了引资项目,并声称UN总部的人随后将携带开具好的信用证赶到∩是当刘某真的给赵某汇去130万元后,赵某却突然不见了。2011年3月,赵某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