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公交亭一夜过后被拆掉引争议

2011/6/3 12:42:4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日,河南商报关于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公交亭被强拆的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如果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强拆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此次强拆就是违法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给予赔偿。

  新建的公交亭,一夜过后即被拆掉。

  昨日,河南商报关于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公交亭被强拆的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

  很多读者表示,火车站西广场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新建公交亭为市民乘车提供方便,管委会却将其拆除,造成国有资产浪费。

  郑州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执行行政法要履行告知义务,然后才能强制执行。

  律师表示,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如果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此次强拆行动就是违法,应当给予赔偿。

  河南商报记者 熊玉伟

  热议

  读者批评强拆公交亭

  昨日,河南商报关于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公交候车亭被强拆的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

  市民宋先生表示,当天上午,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强拆公交亭时,他就在现场。

  “看着都生气,人家好不容易建好的候车亭,他们去了三两下就给拆掉了。”宋先生表示,火车站西广场刚建好没多长时间,附近能遮风挡雨的建筑很少,公交候车亭就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现在天越来越热了,火辣辣的广场,没有个遮阳的地方,乘客如何等车?”宋先生说,河南商报的报道很好,尤其是强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事,看了都让人心疼,就不知道他们强拆时是否考虑过纳税人的感受。

  市民李先生表示,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组织的强拆公交亭一事,表面看起来是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其实,他们是在践踏法律,破坏法律的威严。

  “就算公交公司建候车亭违法了,作为执法部门,你不应该违法呀。”李先生说,但从反映的情况看,这次强拆之前,似乎没跟人家打招呼,直接上去拆了。

  “让我们看不明白的是,火车站广场建候车亭多大的动静,他们居然就没发现,没堵住,这是建设单位胆太大,还是执法单位渎职呢?”李先生说。

  此外,还有不少市民纷纷致电河南商报,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介入此事,调查事情***,给市民一个交代。

  声音

  建公交亭是公交为民的体现

  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联系郑州市交通委,了解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公交候车亭建设情况。

  郑州市交通委宣传处负责人让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联系商报记者。

  据郑州市公交总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火车站西广场建成后,车流量一直不是很大,而火车站东广场却十分拥挤。

  为缓解火车站东广场的压力,也是为方便百姓出行,希望能把火车站东广场乘车的人,分流一部分到西广场。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才让更多公交线路进入西广场,方便市民去那里乘车。进入西广场的公交车多了,自然要有相关的配套设施。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拿出一块地方,建临时公交场站,作为临时公交场站的一部分的公交亭,就同时建设了。

  关于这次公交候车亭被强拆一事,郑州市公交总公司的工作人员并不愿多谈。

  该工作人员表示,卢展工书记到郑州公交考察时,对他们提出四点要求,其中一点就是“公交要为民”。他认为,火车站西广场建候车亭也是“为民”的重要体现。

  说法

  律师认为强拆违法

  应该赔偿

  6月1日,河南商报记者在公交亭强拆现场采访时,现场施工负责人陈永富表示,施工两个多月时间,从来没有人跟他们说过不允许施工。

  而现场一位公交总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也没有接到任何单位或部门给他们下停止施工通知。而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副主任郝国军表示,施工时火车站地区执法局曾制止过。

  郑州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行政执法部门执行行政法时,首先要履行告知义务,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才能强制执行。

  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回新生表示,行政单位行使行政管理权时,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相对人行政处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如果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强拆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此次强拆就是违法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给予赔偿。